2011年3月11日,日本大地震引发了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故,使核电安全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事故发生后,全世界开始了对核电发展安全性的再次思考。中国也全面叫停新的核电项目建设审批,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直到2012年10月才开始重新审批。
时至今日,福岛核事故已过去整整三周年,在这三年里,世界核电发展有了什么变化?中国核安全监管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完善?2014年3月10日,国际环保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在京发布《中国核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议》报告,呼吁中国改革现有核安全监管体制,加强核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安全文化,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改革建议。
中国核电产业发展迅速,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在建核电机组,同时开发和商业化多种反应堆技术,不仅计划在未来7 年内将国内核电装机容量翻4 倍,还计划向外国出口核电技术。如果任何类似福岛核事故的灾难在中国发生,必将造成重大损失,并激起公众对核能的反对。所以发展核电必须将保障核安全作为第一前提。要尽快成立直属于国务院的,独立、权威、专业、有效的核安全监管机构,并在核安全立法中明确其地位和职能,加强核安全监管。核电项目的审核程序和标准应该更为苛刻,在选址审批阶段,应该提高对人口密度、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因素的考量的标准和应对级别。在建造许可阶段,要按照国际最新的安全技术指标衡量其安全性,要严格审查核营运单位及其承包商的资质。在装料前,要对核电厂进行全面审查,严格审查核电厂管理和操纵人员的资格,以及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和可实施性。在运行阶段,严格监管日常营运数据,积极改进,并规划好核废料的处理与储存。
中国核安全的另一个重要课题是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提高核安全信息的透明度。政府、监管机构、公司和管理单位要在意识理念、工作行为、机构设置、人员设置、制度建设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文化理念,并加强公众的核电和应急反应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核安全与核安全文化是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健康的基础,也是中国核电发展计划、能源战略与经济可持续发展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