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浅

国内油价调整迎年内第三次搁浅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监测,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6月23日-7月7日),主要受美国原油产量下降、热带风暴、美元贬值等因素影响,国际油价小幅上涨,布伦特、WTI原油期货平均价格比上轮调价周期上涨1.13%。

据从发改委获得的数据分析,下半年国际油价仍将主要受美国产量增加和欧佩克减产的共同影响,预计将维持在每桶50美元附近的震荡局面。预计三季度油价可能会低于每桶50美元,四季度受北半球进入取暖用油高峰季的影响,油价会高于每桶50美元。

至此,我国已经历了十三轮成品油调价周期,成品油调价目前呈现“六跌四涨三搁浅”的格局。截止至本次调价,2017年汽油价格每吨累计下调605元,柴油价格每吨累计下调580元。


历次调整

2017年国内成品油价格历次调整

2017年7月7日24时调价金额不足50元/吨,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

2017年6月23日24时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50和240元

2017年6月9日24时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175元

2017年5月25日24时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40和135元

2017年5月11日24时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50元和235元

2017年4月26日24时调价金额不足50元/吨,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

2017年4月12日24时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00元和190元

2017年3月28日24时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30元和220元

2017年3月14日24时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85元

2017年2月28日24时调价金额不足50元/吨,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

2017年2月14日24时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50元

2017年1月25日24时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70元

2017年1月12日24时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70元


成品油定价机制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国务院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牵头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而最高零售价格,是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上流通环节差价来确定的。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
机制拟定背景

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定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新方案提出把2006年确定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规定的“当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高于5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提高到80美元。

这一改革方案的推出目前有两种时间表可供选择:一是2008年年底前,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和燃油税费改革一起启动,最早启动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二是年底前先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降低成品油价格,于2009年1月1日进行燃油税费改革,即开征燃油消费税。具体如何“拍板”,正在等待国务院高层和相关部门的最后决策。

专题策划: 江晓蓓         设计:白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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