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草案出台的意义,相关专家认为,核安全法是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应运而生的,是福岛核事故之后的公众要求,也是国家安全的需要。
我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拥有完整核产业链体系的国家,当前核电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核技术利用也日益广泛,需要规范的方面越来越多,核能行业的发展也面临更多挑战。核安全责任、公众参与及监督管理体制等重大问题日渐突出,亟待完善有关核安全的法律规范体系。
作为我国第一部核领域的专门性法律,草案首次在法律的层面明确了"核安全"的概念,提出了独立监管基本原则,以及违反相关规定后的处罚措施。
相关专家认为,通过制定核安全法,可以进一步理顺对核电行业管理与监督的职责,固化我国30年来行之有效的运营与监管独立开展工作的做法,提高核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和有效性。
同时,核安全立法还有利于树立我国法治国家的良好形象,坚定国际社会对我国核安全的信心,有利于我国"核电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2011年福岛核事故后,核应急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草案中,针对核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制度作出了详细规定。
据相关专家介绍,核应急在核安全领域是很重要的,因此草案中专门有一章节对这个问题予以规范。例如草案设专章对核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经费保障、应急救援、应急信息发布、事故调查等做出了规定。
根据草案,国家将建立核事故应急准备金制度,保障核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所需经费。
草案还提出,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材料持有单位周边区域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群众开展不定期的核事故应急演练,培养其核事故应急意识和能力。
加强应急观念是必然的,让核安全文化理念贯穿始终同样紧要。回顾核领域发展历史,很多核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天灾所致,更多是人因事故导致的。因而,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非常必要,要将核安全文化融入生产、经营、科研、管理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