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关于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的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法规性质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法规标号
环气候〔2024〕91号
发布时间
2024-12-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数据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团标、行标和国标互相衔接、同向发力,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数据局制定了《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国家数据局

2024年12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月2日印发


责任编辑: 李颖

更多

行业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