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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示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法规性质
其他
发布机构
能源局
发布时间
2024-11-21
生效时间
2024-11-22
失效时间
2024-11-28

为持续推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不断提升科技攻关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切实保障关键技术装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加快推进高水平能源科技自立自强,我局组织了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及评定工作。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等有关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复核,拟将“面向新型电力系统的660MW高效灵活对冲燃烧塔式锅炉”等77项技术装备列入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邮箱:JZC@nea.gov.cn

附件: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公示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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