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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法规性质
其他
发布机构
能源局
法规标号
国能综通安全〔2024〕103号
发布时间
2024-07-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可靠性和质监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电力行业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形势。今年入汛以来,南方多地持续出现强降雨,长江中下游、珠江、太湖等流域编号洪水多发。后续的“七下八上”历来是我国防汛关键期,暴雨、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等易发多发,对电力基础设施和电力建设施工造成风险和不利影响。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清醒认识今年汛情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深化各项措施,毫不松懈做好当前和下一阶段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二、坚决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汛期不过、排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紧盯每轮降雨和洪水过程,对重要设施、重点部位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身先士卒、勇挑重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精神状态和责任担当,逐级逐项压实责任,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加强预警研判、应急值守和调度指挥,抓实抓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三、科学应对灾情。各电力企业要针对易发灾害、重大风险和重要设施等,完善极端情况下应对措施,备足备好应急救援队伍、抢险物资装备、应急生活物资,以及卫星电话、对讲机等应急通信设备,确保需要时能够立即投入使用,防止大量人员通信中断。遇有灾害险情和突发事件时,按应急预案迅速响应妥善处置,科学抢险救援,及时修复受损电力设施,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一线防汛抢险人员安全,坚持“抢险不冒险”,严防次生事故,保障人员安全。

四、果断迅速避险。各电力企业要持续关注当地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时调整现场作业计划,采取避险措施。位于山区、河流沿岸、低洼地带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营地及电站、变电站、换流站、供电所等人员办公值守场所,要加强灾害风险评估,预先准备可靠的逃生通道、撤离路线和避险平台,指定专人监测灾害风险,一旦发现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和洪水淹没等危及人员安全的重大灾害征兆,要果断避险撤离。各电力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要在具备通信条件的工地营地(平原区30人以上、山区10人以上)建设高杆视频监控装置,督促现场做好转移避险工作,坚决避免群死群伤。

五、确保大坝安全。各水电站要密切监测大坝运行安全状态,加强汛期巡查值守,预置抢险物料,尽早发现和处置险情,坚决做到抢早抢小。要持续跟踪上下游及周边水情雨情,针对山洪和地质灾害做好充足准备,提前采取必要的防御措施,保障大坝和人员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流域性特大洪水、超设计标准洪水的准备,坚决防止溃坝、垮坝。要严格执行汛期防洪调度指令,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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