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近日,三部门组织专家对有关省上报的试点县实施方案进行了备案审查,2024年拟支持67个试点县(名单附后,排名不分先后)。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1965050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010-68205644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010-6529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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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