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2021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发〔2021〕24号),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近三年来,浙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深入践行“八八战略”,聚焦主要矛盾和重点领域,加大改革攻坚和创新突破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打造标志性成果,先行探索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为充分发挥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全国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浙江省深入调研,总结提炼了组织建设、高质量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缩小区域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精神富有共六个方面第二批十条典型经验。
各地区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学习借鉴浙江经验,立足自身条件,找准切入点,稳扎稳打、循序渐进,探索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推动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经验做法。有关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我们将择优分批宣传推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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