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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示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的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法规性质
其他
发布机构
能源局
发布时间
2024-03-29
生效时间
2024-04-02
失效时间
2024-04-09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拓展国内生物柴油的应用场景,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路径、政策体系,逐步形成示范效应和规模效应,我局组织了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申报及评审工作。

根据《国家能源局技术示范和改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国能综通法改〔2023〕61号)等有关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复核,原则支持山东省德州市等单位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现予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相关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4月9日

邮箱:nyjkjs@nea.gov.cn

附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公示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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