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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
为加强核电厂消防监督管理,规范核电厂消防站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研究起草了《核电厂消防站建设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4年4月25日前,以传真(010-81929310)或电子邮件(liheqiangll@163.com)的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10-81929821
附件:《核电厂消防站建设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 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