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计划煤的实际作用逐步减少,计划内外电煤价差明显缩小,电煤并轨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基本具备。国家应采取果断措施,取消重点合同煤、煤炭产量计划、煤价干预等煤炭计划手段,建立全国统一的电煤市场。下决心尽快取消运力、电力的计划指标,实行与电煤市场化相适应的铁路运输和电力调度体制。这将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周期性出现的煤电矛盾。
电煤双轨制导致了不公平竞争、供求矛盾加剧、寻租现象等问题,是造成煤电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电煤的计划性主要表现为对产量、价格、运力进行干预。重点合同煤是电煤计划的一部分,仅取消重点合同煤不足以实现电煤的计划内与计划外并轨,需要在多个方面采取措施才可以实现电煤的完全市场化。
电煤并轨的总体思路可以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对煤炭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经营自主权。取消重点合同煤、煤炭计划、电煤价格干预等行政管理措施,由供需双方自主决定交易量和交易价格。以下措施似有利于加快电煤并轨:
第一,建立完全竞争的电煤市场。取消年度煤炭衔接会,建立区域煤炭交易市场,电煤合同的交易量、期限、价格、金额完全由供需双方自行决定,无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或批准。合同纠纷应依据《合同法》及相关经济法律处理。在完善区域煤炭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电煤交易市场,先以现货市场为主,逐步建立期货市场。
第二,取消政府对煤炭市场的直接干预。取消地方自行出台的煤炭产量计划、“煤票”制度、出入境检查收费等制度。禁止各级政府对煤炭生产、营销、定价等商务活动进行干预。暂缓推进煤炭储备制度。
第三,将铁路运力纳入市场交易。取消计划煤后,重点合同煤的运力计划也就不复存在。为了保障煤炭运力,应当建立公开透明的铁路运力交易市场,减少铁路运输中的寻租行为,降低电煤物流成本。
第四,取消发电量计划。随着电煤并轨,原本与计划煤对应的计划电量存在的基础已彻底消失,应当相应取消。电网企业应当按规定的上网电价向发电企业购电。
第五,推广节能发电调度办法。电煤并轨改革后,在没有发电量计划、没有购电合同的情况下,电力调度以什么为依据的问题便会提上日程。解决的办法是实行节能发电调度,南方电网的试点证明,这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制度。
第六,深化“煤―运―电”全产业链市场化改革。煤炭、运力、电力三个领域均存在计划与市场并存的双轨体制,相对来说电煤并轨的难度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