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该如何以环境保护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江山市积极做出探索:积极参与决策、加强环境准入、加强环境监管、狠抓污染减排、实施污染整治、加强环保服务、深化生态创建和宣传。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浙江省江山市经济面临着扩大总量和提升质量的双重压力。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和要素制约的双重矛盾,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作出了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决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环保部门将以开展省级生态市创建为契机,高举生态文明旗帜,以环境保护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积极参与决策促进转型升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江山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环境质量、环境容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应对之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系统总结“十一五”时期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科学谋划今后一段时期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和一批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积极参与有关涉及地方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等宏观层面的决策,从基础、源头上贯彻落实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促进转型升级的战略思想。
加强环境准入引导转型升级。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探索推行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专家评价与公众评议“两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突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强制性,控制“两高一资”项目落地,实施源头控制和协调引导,力求做到增产不增污。
加强环境监管强促转型升级。进一步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方法,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突出抓好夏季高温季节和重要节庆日的环境安全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等,组织力量对化工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狠抓污染减排倒逼转型升级。继续运用减排约束性指标,将污染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每家重点排污企业,建立减排补助激励和约束机制,督促各企业主动加强环境保护,继续淘汰关停落后产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同时,要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扩建、江贺公路沿线配套管网改造、经济开发区江东区跨江引污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4项工程建设,加快工程进度,确保保质按时投用。
实施污染整治强推转型升级。在理念上,向空间约束与总量控制并重、更加注重改善人居环境转变;在领域上,向工业、农业、生活面源污染防治并重转变;在环境要素上,向水、大气、土壤等污染综合防治转变;在污染因子上,向更加注重防治氨氮、总磷、细颗粒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辐射等污染转变。
加强环保服务助推转型升级。积极引导企业遵守环境法规,提高污染防治水平。要适应经济形势的新变化,把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积极探索保护与发展并重、服务与监管一体、经济与环保双赢的工作策略和方式方法,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更为坚实的环境支撑和更为优良的环境服务。
深化生态创建和宣传共推转型升级。切实加大生态绿色创建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生态市创建工作机制,加大省级生态乡镇和其他绿色细胞的创建力度,打造一批生态示范亮点,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保宣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