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实录
编者按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介绍了中国环境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本报今日刊登新闻发布会实录,以飨读者。
李干杰: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是公布2010年全国环境状况,有关材料已经印发给大家,详情请参阅《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下面我先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2010年,我国部分环境质量指标持续好转。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年平均浓度为4.9毫克/升,比上年下降3.9%,比2005年下降31.9%;全国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34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比上年下降2.8%,比2005年下降19.0%。但是,环境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一是全国地表水污染依然较重。全国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204条河流409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59.9%、23.7%和16.4%。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依然突出,在监测营养状态的26个湖泊(水库)中,富营养化状态的湖泊(水库)占42.3%。
二是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一、二类海水比例为62.7%,三类海水为14.1%,四类和劣四类海水为23.2%。四大海区中,黄海和南海近岸海域水质良好,渤海近岸海域水质差,东海近岸海域水质极差。
三是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但部分城市污染仍较重;酸雨分布区域保持稳定,但酸雨污染仍较重。全国471个县级及以上城市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其中3.6%的城市达到一级标准,79.2%的城市达到二级标准,15.5%的城市达到三级标准,1.7%的城市劣于三级标准。
全国开展酸雨监测的494个城市(县)中,出现酸雨的城市有249个,占50.4%,酸雨程度严重或较重的城市有107个,占21.6%,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是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全国73.7%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好或较好水平;全国城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88.4%,夜间达标率为72.8%。
五是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水平保持稳定。
六是全国部分生态系统功能有所改善,但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遗传资源不断丧失和流失。
七是农村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农业源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局部地区形势有所好转,但总体形势仍十分严峻。
2010年,环保系统扎实推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是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超额完成。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14.29%和12.45%,双双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二是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综合作用日益显现。完成环渤海等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不断深化项目环评,对不符合要求的59个项目不予受理、不予审批、暂缓审批或退回报告书,涉及总投资904亿元,给“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防火墙”。
三是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深入推进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对重点流域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建立健全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圆满完成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
四是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扎实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全面开展。2010年首次下达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亿元,支持重点防控区综合防治、新技术示范和推广。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五是农村环保和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继续加强。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组织国际生物多样性年活动,完善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体系。
六是环境保护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取得丰硕成果。圆满完成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进入攻坚阶段。
七是政策法制、环保规划、科技监测、国际合作和环境宣教稳步推进。环保法规不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的作用日益显现,科技支撑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工作加快推进,国际环境合作和环境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八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提升。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安全状况良好,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稳步开展。
九是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环保系统机构队伍建设取得突破。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刚刚您提到,2010年我国部分城市的环境指标持续好转,但环境总体形势十分严峻,面临许多的困难和挑战。“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在改善环境质量方面有什么考虑?
李干杰:“十二五”期间,我们面临的环境保护形势确实十分严峻,主要体现在我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对环境保护的压力巨大;部分地区环境污染还很严重;重化工业等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污染排放,在工业污染排放中的所占比重还很高;新的环境问题,比如电子废物的问题日益显现;环境突发事件和污染事故进入了高发期;由于环境污染引发的一些社会矛盾也日益突出。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将以饮水安全、空气污染、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力争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是坚持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严格考核问责。坚决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地,深入推进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考核,同时督促各省对跨市、跨县的断面水质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强全国重点城市的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状况评估。组织实施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规划。同时,我们还将制定实施九大湖泊(水库)“一湖一策”的污染防治方案,在其他湖泊(水库)流域也准备开展生态安全评估。
二是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们将制定实施“十二五”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大力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并进一步健全机动车的污染防治制度。
三是在“十一五”取得很好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污染总量减排工作,实施多种污染物的综合协同控制。“十二五”期间,我们把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由两项增加到了4项。在减排的举措上,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继续加强燃煤电厂的脱硫,全面推行电厂脱硝,开展机动车氮氧化物的减排,进一步提高造纸等行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启动县县建设污水处理厂工程,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减排,并将减排工作进一步扩展到交通和农业领域。
四是继续以环保专项行动为重点,解决好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今年的工作重点有两项,一是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二是深入整治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污染。谢谢!
纽约时报记者:我有两个相关联的问题,第一个问题,你刚才提到了重金属,我知道中国目前还没有关于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国家法律或者这方面的环境法,而且很多专家认为在起草相关法律过程中并没有什么进展。你认为是否有必要在中国起草一部关于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法律?如果有必要的话,什么时候可以出台?第二个问题,在河南,我们听到有很多村庄都有铅污染的案件,但是那些受到铅污染孩子的父母却说,当地的医院并不接受让他们的孩子进行铅污染检查。虽然我知道这并不完全是环境保护部的责任,但我们很难知道当地真实的情况。请问李副部长是否听说过这个问题,您对此的看法是什么?
李干杰:我刚才在通报中提到,现在我国的重金属污染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近期,重金属污染事件连续发生了多起——去年发生了14起,其中有9起是血铅事件;今年1~5月份又发生了7起,这7起都是血铅问题。重金属污染事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社会稳定。这些事件发生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们具体工作部门也积极应对,到现在为止,对已经发生的每一起重金属污染事件都进行了严厉查处,并且及时向社会通报了情况。
关于您刚才提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重金属污染防治立法的问题,首先,我个人认为我们在重金属污染防治,包括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因为重金属污染影响最严重的就是土壤),应该立法。第二,应该加快立法的进度。第三,据我了解,有关立法正在积极推进过程中。实际上,除了加快立法之外,我们各个部门也在积极制定实施一些有关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政策和措施。比如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十二五”规划,各地各部门都在积极推进落实。
大家可能知道,针对最近血铅事件频发的态势,环境保护部下发了《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按照这个通知的要求,我们将用最严厉的手段来全面整治铅蓄电池行业、铅再生行业,努力遏制铅污染事故多发的态势。
关于您提到的河南一些孩子有关医疗的问题,我没有听说,也不掌握这方面的情况。但我想告诉你的是,据我了解,以前发生的血铅事件,还有其他的重金属污染事件,当地的老百姓,包括孩子和成人,应该说都得到了比较好的检查和治疗。谢谢!
中央电视台记者:您刚才在报告中也提到了中国农村现在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我们也知道现在农业面源污染已经占到全国污染排放的一半以上,而且农村的环境问题可能危及到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我们也知道自2008年开始,中央实施了“以奖促治”,就是为了整治农村的突出环境问题。我们想知道,3年以来这项政策的实施有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十二五”期间,我们有哪些对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的新政策和规划?
李干杰:刚才您提到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确实发挥了作用、取得了成效,近年来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确实取得了可喜的进展。这项政策从2008年实施以来,3年内中央财政总共投入了40亿元,带动的地方资金超过了80亿元,一共整治了6600多个村庄,大概有2400万农民直接受益,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
据我了解,中央财政还将持续加大对“以奖促治”政策的资金支持力度,今年投入已经达到了40亿元,相当于前3年的总和,明年还会增加到55亿元。相信这些资金投入以后,我们会看到更加可喜的进展。
但是,农村的环境问题确实还很多,形势相当严峻,任务也非常繁重。我想农村的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您刚才提到的农村环境污染很重。去年完成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经向媒体和社会公布了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农村的污染排放已经占到了全国的“半壁江山”,其中COD占到了43%,总氮占到了57%,总磷占到了67%。二是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中国环保城乡差距非常明显,农村环保欠账过多。三是农村环境管理的基础也很薄弱,法规标准很不完善,监管能力严重不足。
“十二五”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也是农村环境保护的攻坚期,环保部门将按照“12345”的思路和要求来切实抓好落实。“1”即一本规划,制定“十二五”全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2”即两部法律,在“十二五”期间推动出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土壤污染防治法》。“3”即三个下乡,组织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宣教走进农村,实质上是要推动农村的环保机构队伍建设,让环境监管延伸覆盖到广大农村。“4”即“四轮驱动”,要以深化“以奖促治”政策为主线,以开展农村生态示范建设的“以创促治”,推进农村污染减排的“以减促治”,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的“以考促治”为抓手的“四轮驱动”,协同、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这4个抓手中,前两个是激励性的,后两个是约束性的。“5”即在饮水安全、污水处理、垃圾处置、土壤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这5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期间既有挑战,也有机遇,我们还是很有信心的。谢谢!
美联社记者:今年的干旱对于人和生物有什么长期影响?
李干杰:近期我国中东部的几个省份,像湖北、湖南、江西都遇到了干旱,几个大的湖泊,包括鄱阳湖、洞庭湖、洪湖水位都降到了非常低的位置,在近几十年来都是非常罕见的。造成干旱的原因主要是持续少雨造成的。至于旱情造成的影响,现在我们也在分析评估之中。总体上,我们认为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这次旱情造成的影响较大。
一是对这些地方的水质,尤其是主要湖泊的水质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从监测数据可以看出,由于湖区的水量大幅减少,今年3、4月份湖泊的水质就比去年同期有明显的下降。
二是对湖区的湿地以及候鸟的生存造成了影响。比如洞庭湖的东部有湿地保护区,现在大概有两万多亩的湿地已经干涸,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另外,从生态系统功能来看,这些湖区湿地的物质和能量过程也可能受到一些影响。
有关这次干旱对这些地区的生态方面的影响,我们还需要开展进一步的研究和评估。
关于以后如何减少干旱的问题,我们现在也正在进行研究,将来要制定一些适当的政策和措施。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关于这次旱情,也有一种声音,对三峡大坝有一些质疑,觉得它加剧了旱情。请问您是怎样认为的?而且现在江西也宣布要在鄱阳湖上建一座大坝,请问这一举动有没有获得环境保护部的批准?
李干杰:关于这次干旱的原因,我在回答上一个问题的时候已经提到了,我们认为主要是持续少雨所造成的。关于鄱阳湖建坝的事情,我听到了这方面的一些信息,但是掌握得并不确切。环境保护部也还没有收到有关这项工程的环评申请,所以我们也还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和评估工作。
借此机会,我还想讲,中国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非常重视的,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可能会产生重要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尤其是一些有争议的项目,我们非常重视。在将来的审查评估过程中,一定会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地进行评估,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切实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从而推动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实现可持续发展。
日本朝日新闻记者:我想问一下福岛核电站的事故和中国环境安全的问题。现在这个事故的发生已经快3个月了,您怎么评价日本的应对措施?和中国信息共享的状况目前达到中国方面的要求了吗?另外,这个事件会给中国的核电安全政策带来什么影响?谢谢。
李干杰:我先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我们与日本核安全监管当局之间合作的历史比较长,大概有近30年的合作历史,双方的合作还是相当紧密的,也是卓有成效的。合作的方式主要是信息交流,每年都要召开1~2次研讨会,交换一些信息,研究一些问题。在这次福岛核事故发生之后,两国的监管当局保持了联系。中方从日本方面,主要是从日本原子力安全保安院方面获得了有关这次核事故的一些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
关于您刚才提的第一个问题,如何评价这次日本在福岛核事故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我想,这个事故目前还在处理过程之中,可能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才能处理完毕。另外,说实话,我们现在所掌握的信息比较有限,所以作出一个全面的评价还很困难。从我们掌握的一些情况看,我们认为日本同行在处理这次事故过程中还是尽心尽责、令人敬佩的。
关于第三个问题,日本福岛核事故会有哪些影响和启示,鉴于这次事故还在处理过程中,得到的信息也很有限,所以有关的经验教训、影响和启示要全面地总结出来,现在还有难度,盖棺定论尚需时日,我个人预计大约还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但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我个人认为这次事故的后果非常严重,教训也相当深刻。从后果来讲,一是放射性物质大量释放到环境中,对环境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产生了影响。二是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将来周围的土壤要修复、居住条件要恢复,都需要很大的成本。撇开这些不说,就是福岛核电站内部超过10万吨的废水,还有那些受到污染的构筑物、设备要处理好,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三是这次事故严重影响了全球公众对核安全的信心,以及对核能、对核电的可接受性。
从教训方面来讲,我觉得这次事故也暴露出许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有些是技术层面的,有些恐怕是管理层面的;有些是不可抗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有些应该说是原本可以避免的一些非自然因素所造成的。
我个人认为,福岛核事故必然会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核电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和很多的启示,其中至少有6个方面:一是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核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核安全无小事;核安全是核电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核安全是核电发展的生命线;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理念必须深入人心,并落实到我们的工作当中去。二是需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标准,并且全面有效执行。福岛核事故反映出人类社会当前对自然灾害的认识还存在局限,由于核事故的后果非常严重,所以有必要进一步提高核电站的设防标准,尤其是针对极端自然灾害的设防标准。与此同时,一定要保证这些标准制定以后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和执行。三是需要进一步改进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四是需要进一步加强核安全的监管,尤其要建立强有力的核安全监管机构,并保证这个机构有完整的独立性、强大的技术队伍、坚实的技术基础和充足的资源保障。五是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宣传。六是需要进一步强化国际合作,充分共享各方的经验和能力。核安全没有国界,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所以在核安全这个大家庭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必须大力提倡各国之间无条件加强相关经验和能力共享。
中国政府对这次福岛核事故高度重视。我们一定会从这次福岛核事故中认真汲取、借鉴经验教训,切实改进和提高中国核电站的建设和运行安全水平。现在我们有两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一项是对核设施的综合安全检查工作,另一项是核安全规划的编制工作。这两项工作对未来中国的核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谢谢!
英国卫报记者:我上周去内蒙古调查,当地发生了一些事,当地居民对环境也有很多抱怨,认为当地的草场受到了严重污染,特别是来自煤矿的污染。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你们是否意识到环境监测和环境检查方面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是,我认为在下一个阶段,像内蒙古、西藏、新疆这些地方的水利工程,还有煤矿的开采,可能会进一步发展,这会危害到中国最后一片干净的土地。你们会采取什么措施让当地的民众,尤其是让少数民族民众相信环境会得到有效的保护?
李干杰:您刚才提到的事,我知道现在有关方面正在积极进行处理,并相信会得到妥善处理的。如果当地的有关企业确实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我相信我们的地方政府及其环保部门一定会进行严肃处理,环境保护部也会密切关注,给予协助、支持和督促指导。
关于内蒙古以及其他地区的资源开发问题,首先我想说,这些地区尤其是内蒙古自然资源、矿产资源相当丰富,近年来资源开发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了很大作用。当然,这些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也确实在一些局部地区对生态环境产生了一定影响,尤其是一些煤矿资源的开发,造成地面沉陷、水环境污染、占用草地等问题。对这些问题,应该说环境保护部及地方环保部门是清楚的,也是高度重视和积极应对的。环境保护部在支持这些地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支持内蒙古及其他一些地区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战略环评,使得这些地区能够根据各自的自然承载能力、环境容量等条件,优化经济发展布局,调整开发规模,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二是在项目审批方面,我们严格把关,严格控制生态脆弱地区的开发建设项目。三是大力支持内蒙古、新疆、西藏等地区的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推进这些地方的生态建设和恢复。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积极支持这些地方做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重、同步,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谢谢!香港文汇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请问李副部长,第一个问题,近年来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对自然保护区形成了很大的威胁和影响,也有报道指出,中国有22%的自然保护区遭到破坏。请问,环境保护部有哪些政策?第二个问题,关于血铅超标,我们也知道环境保护部在短时间内出台了很多整治措施,其中有一个规定:一旦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立即对该地区实行区域限批。但是,前一段时间,环境保护部在通报浙江德清血铅事件的时候也提到,地方政府和一些监管部门监管不力。我想问,环境保护部在未来的工作当中如何处理这些问题,保证这些措施能够落到实处?谢谢。
李干杰: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到去年年底,全国自然保护区一共建立了2588处,占到陆地国土面积的14.9%,超过了11%的国际平均水平。但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地区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确实对自然保护区产生了影响,造成了损害,削弱了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功能,降低了保护区的生态价值。您刚才提到有报道说22%的保护区受到了破坏,我觉得与目前的现实情况基本上是吻合的。这也说明现在我们的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比较突出、比较明显的。
大家知道,为了加强我国的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去年国务院共通过和发布了3个文件。一是全国主体功能区划,二是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0~2030),三是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这3个文件对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都非常重要。尤其是第3个文件,它的针对性更强。这个《通知》一共有9条,其中5条都与开发建设活动有关。
环境保护部是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部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这3个文件,也准备在机制、手段上进行创新,使得我们的工作,尤其是我们的监督管理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加有效。
我们准备采取的新措施主要包括4个方面:一是构建“天地一体化”自然保护区监控体系。大家知道,环境卫星已经上天了,我们将运用环境卫星建立自然保护区的遥感监测体系,及时了解自然保护区里面发生的情况。环境保护部的6个区域督查中心以及地方环保部门,根据这些信息到现场进行核查。通过“天体一体化”监控自然保护区,一旦有违法的行为,第一时间就能够了解掌握情况。
二是建立通报和督办制度。发现违法违规的问题之后,我们将及时通报给地方政府、自然保护区的主管部门以及该违法违规的自然保护区,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如果整改不力,我们还要进行挂牌督办。
三是实施“停补”、“限批”制度。对于通报和督办后整改不到位的地区,我们将暂停中央财政对这些自然保护区本身以及这个地区其他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的资金补助,同时暂停审批这个区域内涉及到自然保护区的一些新的开发建设项目的环评。对于其中情节严重和造成重大生态破坏的,我们还将进一步扩大环评限批的范围,要对当地地市级区域乃至省域内的建设项目,不仅仅是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项目,都要实施环评限批。
四是建立任期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我们将研究建立保护区的工作考核制度,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我们相信通过这些新的措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应该能够提高水平,国务院的3个文件应该能够得到比较好的落实。
关于您提到的血铅超标问题,我刚才已经介绍,最近环境保护部下发了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明确了一些非常严厉的管理措施和处罚措施,可以概括为“四个一律”:一是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地区,一律停止所有建设项目的审批;二是对存在环境问题和隐患的违法企业,一律先停产整改;三是发生事故的这些地区的主要领导,一律要承担责任;四是凡是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的地区,一律立即撤销所有的环保荣誉称号,包括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生态县等等。您刚才关心有没有加强责任追究的措施,实际上在文件里规定得非常明确:必须进行责任追究,并且是全过程的,是终身的。
“十一五”环保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重要的经验之一,就是我们实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采取了一些有效的管理措施,比如区域限批。我想在重金属污染防治、在血铅事件的预防整治方面,我们将沿用“十一五”好的经验,并相信这些措施一定能够发挥有效作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