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第二十届中国分布式能源国际论坛”于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京召开,本次大会由由中国能源研究会指导,中国能源研究会分布式能源专委会、中国能源网主办。会上,博众智合(Agora)能源转型中国电力项目主任尹明做了主题为《对新形势下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思考》的报告。
以下内容根据论坛演讲实录进行整理。
我的报告分为三部分:首先概述当前的新形势;其次,分享我对分布式光伏市场化发展的个人见解;最后,提出几点相关思考。
第一,目前新能源发展已步入新阶段,光伏与风电装机已超过水电,成为中国电力系统中第二、三大电源,电源结构快速绿色化、低碳化。自2021年起,分布式光伏在年新增装机规模中,占比超20%,在2023年底的,全国装机占比接近9%。
第二,分布式光伏进入源网关系深度调整期,核心问题为新形势下源网关系问题。“四可”要求以及“无源变有源”现象,均体现了当前分布式光伏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在东部一些省份电源结构中,分布式光伏装机占比甚至超过了20%,电网承载力面临考验。
第三,分布式光伏因场景多样、投资灵活等优势受到用户欢迎,但也带来了诸多管理新课题。
第四,市场化成为重要趋势,分布式光伏发展面临监管、规划和市场等问题。
新形势下,需要对分布式光伏需深化认识并,细化管理。我提出“五位一体”认识论:其定位是电源还是负荷?建设目的是自用还是出售?价值导向是赚钱还是用于省钱?项目模式是单体还是聚合式?以及是否需要承担系统与市场责任?这些都是需要我们重新思考的问题。
未来分布式光伏发展是有迹可循的。从定位上来看,自然人户用及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灵活,可视为电源或负荷;一般工商业则更多定位负荷,侧重自我消纳。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更倾向负荷,而非传统意义上的电源。
从这个定位我们可以看出其思路就是管大放小,提高分散性,减轻电网的承载压力。从范围来看,自然人的户用和非自然人户用灵活自用或他用,一般工商业自用为主,大型工商业强调自用。现在的政策更倾向于提高自用占比,回归分布式能源就近消纳特征,减轻电网的调配压力。从价值来看,这两类均兼顾赚钱和省钱,一般工商业兼顾以省钱为主,赚钱为辅,但是大型工商业更加侧重省钱,用于优化企业自身用能,节省电费支出。
从模式上,自然人户用为单体形式,其余为单体或者聚合模式,旨在挖掘调节潜力,提升系统灵活性。从责任上,自然人户用全豁免,其余需承担相应责任。其发展旨在改善源网关系,强化责任分摊,提升系统可靠性和市场公平性。
以上是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的个人解读。
几点思考如下:当前阶段,分布式光伏面临的关键问题究竟是开发、消纳还是电价问题?采用“管大放小”的监管思路是否为最优选择?对于大型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应如何实施有效管理?如何使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模式与电网基础设施调控体系、交易体系相适应、相匹配?
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然而,我认为,鉴于中国分布式能源发展的当前阶段,已经不可能简单照搬国外的经验了。现在我们需要做的是,针对自身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县域、市域电力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做实县域、市域电力调控体系,建立适应分布式新能源交易的市场体系,促进微配主网协同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成效显著且成本最低的电力转型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