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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臻:“源网荷储”一体化合作模式探讨

2023-10-10 14:39:34 中国能源网

编者按:2023年9月12-14日,以“绿色 持续 共生 向新”为主题的“第五届未来能源大会”在江苏常州武进召开,本次大会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与中国能源网联合主办。会上,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副主任、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陈臻发表了《“源网荷储”一体化合作模式探讨》的主旨演讲。

以下内容根据论坛演讲实录进行整理。

陈臻:我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源网荷储”一体化商业模式的探讨,合作模式的探讨。可能有点呼应刚才吴总关于商业模式的分享。

我一辈子都在电力行业工作,都在研究电力系统的体制与机制改革,以及电力法、能源法的一些立法工作,我虽然有一个律师事务所,但是这个方面一直是我们在法律实务当中不得不面对的政策法律环境的问题。

其实国家自从双碳目标提出之后,我们发改委能源局早已关注到,除了一味的在供给侧加大可再生能源的供给,同时不能忽略在需求侧相应的变革。这些年来,“源网荷储”从21年的发改委能源局的指导意见开始,已经在各地有了不少的实践。我们最早的时候,十几年前,我们里夫金的“第三次工业革命”里面就读到,未来的世界的消费侧,每一座建筑物都可能是一个发电厂,从那时候就被洗脑了,直到电力系统,大电网、大基准、高电压,同步的会带来在消费侧、需求侧的一些革命变化。从21年开始,有一个这样的指导意见,再到后面,在21年年底之前,有一个“源网荷储”各个应用场景的通知,能源局的通知。一直到十四五新型储能的发展规划,特别是今年还上了深改委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里面,也专门把这个“源网荷储”的问题再次提到议事日程上。我们国家历来有新生事物都是从试点开始,做试点,以点带面,这是我们历来的套路。

我本人以及我们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也有幸在不少的试点项目当中,在各个应用场景里,当时21年提出来的指导意见,三种应用场景,从园区侧,我来自浙江,我们浙江还有搞未来社区,这个从园区、居民区,这些社区侧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到市县一级,通常称为县域级的“源网荷储”一体化,更理想化的是区域,省一级的。目前省一级的还没有看到。县域一级,我本人在参与,像兰考农村能源革命背景下的试点,一个示范县,也在同步搞县域的“源网荷储”一体化。但是更多看到的是园区,当然中国70%的工业来自于园区的贡献。

“源网荷储”一体化实际上是让我们从传统的发输配送,到“源网荷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一个非常理想化的项目意义。昨天很多专家都已经对此做了非常宏观介绍,我就不赘述了。实际上“源网荷储”一体化,我们看到从大电网、独立电厂的发电,20年前,我们完成了厂网分开的电力体制改革,这个二十年来,从大型的光伏电站,地面电站,到分布式的屋顶光伏,相应的风电厂,以及分散式的风电,加上储能系统,应该说是层出不穷。同时多能互补,三联供也是不可缺少的角色。从这个图来说,我们十年前已经构建了这个雏形,我们技术端都没有问题,技术端都已经解决了。我们看看投资方是怎么看的,项目的现实是怎么考虑的。

这里面首先有这几个问题不可忽略。一个是各地的政策环境是不一样的,而且一直是在试点阶段。所以作为投资者,作为投资的安全性和保障性来考虑,必然是谨慎对待的。此外,我们在大电网跟独立电厂的厂网分开,这一步完全实施之后,在需求侧跟消费端,越来越多的逐步形成微网,我所指的不是历史形成的独立电网。而是我们实际在工业园区,到至今为止,所谓的高大上的虚拟电厂,在身份证、法律地位上,尚未得到认可。电力法也是修改了20年,到今天还没有出台。而负荷侧,“源网荷储”一体化,我们说这个题目,实际上真正带动这一块经济体量,发电量和用电量的体量核心要素是什么?是负荷,如果没有负荷的新增,那搞这个东西的意义,我相信在这个盘里面各有各的利益诉求,而负荷侧的项目业主,一般来说,一些大能耗,不一定是高耗能企业,就是在某个园区承担了主要的负荷增量的业主,他对这个新能源电站,我们所谓的电力重资产,他是外行,不一定有乐趣,他是会担心他的回报率是不是有保证,毕竟不是搞这一行的。而且当前来说,“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申报,主要的动力来源于哪里,主要来源于要新能源的项目指标。因为自从决定了配储之后,新能源的项目指标,包括五大六小,各个投资方争抢的目标。有“源网荷储”一体的项目申报,这里面背后会带来一系列的法律问题。这个法律上,首先第一个,所谓“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方是不是同一法人主体,这是一个问题,有非常多的不是同一个法人主体。第二个问题,这些建设的指标,我们“源网荷储”一体化争取的示范项目的主体,是一方,而其中相关原来的风电也好、光伏也好,那个建设的指标是不是可能转让给第三方实施?不一定是同一个主体做,就会带来这样的问题。第三个问题,能不能反向供电的问题,“源网荷储”一体化的项目能反向送电吗?不一定。有些地方明文规定,不可以反向送电,电网同意接入,但是你是“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就不可以反向送电。

当然还有,如果负荷侧,不是负荷侧,就是其中的负荷,它的建设的滞后,它的项目审批的滞后,导致原来新能源的指标失效了怎么办,原来光伏的备案,风能的核准,失效了,怎么办?也就是建设不能同步,我们环保业还有三同步呢,现在“源网荷储”这里面,是不是三同步,各地的规定不是一样的。每个地方的规则不一样。像青海就是规定必须是同一法人控股,新疆就规定了,要同步建设、同步投产,有点像环保的三同步。还有一些负荷的配储,就不一一介绍了,现在各个地方对投资者来说,对建设者来说,不仅要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还要特别熟悉各地的一些具体规则。前两天规定了,不可以配建设指标。实际上在这几年里面,各地的新能源项目,“源网荷储”的项目,配套产业指标,这个是给我们投资者带来巨大压力的。我不清楚咱们武进这边怎么样,常州这边怎么样,不过前两天刚刚明文禁止,这个事惯性很大,明文禁止了以后,惯性还是很大,不是一夜之间可以消除的。

我今天想借这个机会,来跟大家探讨一下,如何破局的问题。

这个所谓的破局,就是我们看到的是一种“源网荷储”至少四个体,实际上还有一个体,就是“源网荷储”离不开智慧能源系统,我们所谓说的系统平台。实际上系统平台还有可能不是同一家投资和建设的。在“源网荷储”里面,本身源还有多源,不仅是新能源,还有可能是燃气的、生物质的,都有可能。还有一个主体是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本身也是在这个棋盘里面,在这个商业生态里面很重要的一环。目前我们看到投资多元的主体,甚至有时候是天鹅、梭子鱼、鱼虾,各有各的诉求,大家互相之间没有统一的规划,对这个目标区域很不利于总体的平衡。有回报率高的,就愿意投资,回报率低的就不愿意,缺乏吸引力。

我们想推的,或者说我今天想借这个机会建议的,如果我们能够统一规划、服务一个大目标,把回报能够均衡起来,有点像生态环境里面提出的EOD项目,把投资回报均衡起来,就有利于总体的经济性,能够统筹发展。但是我们目前看到,有没有?有。有的是什么?就是一个股东,特别比如说电网公司牵头的综合能源公司,他可以干的很成功,有些地方一个股东,仍然是电网公司一家直通到底的,这种方式下,一个股东的一体化的,真正一体化的,这个可以有,也可以干的很漂亮。我今天想建议的是用一种合作性的投资模式,来搞“源网荷储”一体化。毕竟还有隐型的,一家股东,特别是电网公司一通到底的主体,有人说,不是说厂网分开吗,怎么又不分呢?我说此一时彼一时,那个厂网分开的语境下还没有“源网荷储”,是在供给侧,是指大电网和IPP之间的厂网分开,不适用于我们今天说的需求端的,在现在的新型电力系统体系下讲的厂网分开。但是有很多传统的观点,还在那里左右我们的思考和思路。各方利益的矛盾冲突一直没有解决。

我来自浙江,给大家推荐一个全国首个“源网荷储”一体化的项目,在浙江海宁,这是一个很小的项目,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非常好的实现了新能源百分之百的消纳,电网的配网自动化,电网公司非常的配合,在这个里面很积极。特别是负荷侧,300多家企业百分百的签署了需求侧的响应。自然形成了一个虚拟电厂,而且可调节的负荷不大,本身规模就很小。而且在这个园区里面吸引了非常好的负荷企业,用电企业,都是一些高端的,特别是新能源、储能、搞电池的,包括我们浙江的正泰等企业。按照新能源的装机容量10%的配置储能,这个不是我们传说中听到的那种装置在那里闲置的储能,在尖山是没有这么可悲的局面,还是做的很漂亮的。这有一个核心的要点,在尖山项目里面,成立了一个由国家电网和地方城投来合制的项目公司,这个项目公司是地方政府平台51%,国网下属的企业49%,是一个非常不错的股权结构。所以在这个股权结构下,同时还搞了相应的数字系统,在这个下面就真正的实现了一体化,今年会由这个公司设立售电公司,把分布式的风光、储能、冷热和其他的负荷,电动充电桩,这些模块有机的整合到一起,加上一个项目的协同平台,就是这个智慧平台,对内有一个资产的统一经营,对外参与电力市场的交易,辅助服务市场,包括绿证,包括碳排放等,都是一个看上去挺不错的模型。最近不仅能源系统,我们气候中心也专门考察了这个地方。

最后我们的建议,要创新政策的机制,来搭建新的需求侧的,以前传统是配电侧的,投资运营的机制,来实现三个一体化,投资主体一体化,开发经营一体化和利益的一体化。只有这个一体化的情况下,还可以吸引到绿色金融的支持,从国家到地方的绿色金融的支持。这个地方必须要是地方政府来搭台唱戏,以地方政府为主导,才有可能把这个事儿做好。而且我们如果传统说的增量配网的改革,搞了很多年,大家都知道增量配网是一个什么结局,实际上我们现在如果能够在一定的区域里面实现这三个一体化,真正把配网区域内的用电量、发电量的增量,GDP带动起来,这才是出路。我有一个词,叫做配网增量,开玩笑,不一定实现,不一定合适。

最后一分钟,简单介绍一下自己,我们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将近30年,我本来就出身电力系统,以前是浙江省电力局的,我们这些年结合“源网荷储”一体化的项目,学习参与,跟各种结构的合作,来做一些咨询服务。同时针对“源网荷储”一体化的项目落地,刚才说了,要突破这些政策的法律上的空白,来处理好各方利益之间的矛盾,少不了法律的保障。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 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