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煤炭
  • 采煤
  • 统计局:6月原煤产量同比增10.6% 保持恢复性增长

统计局:6月原煤产量同比增10.6% 保持恢复性增长

2017-07-18 08:13:32 国家统计局网站

6月份能源生产平稳增长

6月份,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生产平稳增长,其中,原煤生产继续保持恢复性增长,原油生产降幅有所收窄,原油加工量增速回落,天然气生产增速加快,电力生产稳定增长。

一、原煤产量持续恢复性增长,价格止跌回升

6月份,原煤产量3.1亿吨,同比增长10.6%,自今年3月份以来,原煤产量已经连续4个月保持恢复性增长;日均生产1028万吨,比5月份增加67万吨。

1-6月份,原煤产量17.1亿吨,同比增长5.0%;日均生产946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52万吨,接近2015年同期正常水平。

煤炭价格止跌回升。随着“迎峰度夏”的来临,煤炭需求有所增加,煤炭价格止跌回升。截至7月10日,秦皇岛5500大卡煤炭平仓价每吨589元,比6月初上涨24元;5000大卡每吨544元,上涨51元;4500大卡每吨475元,上涨44元。

二、原油生产降幅收窄,原油加工量增速回落

6月份,原油产量1621.2万吨,同比下降2.3%,降幅比5月份收窄1.4个百分点;日均产量54.0万吨,比5月份增加1.6万吨。自去年11月份以来,原油生产降幅不断收窄。

1-6月份,原油产量9645.3万吨,同比下降5.1%,降幅比1-5月份收窄0.5个百分点。

原油加工量增速回落。6月份,原油加工量4607.9万吨,同比增长2.3%,增速比5月份回落3.1个百分点;日均加工量153.6 万吨,比5月份增加3.2万吨。

1-6月份,原油加工量27521.0万吨,同比增长3.0%,增速比1-5月份回落0.6个百分点。主要成品油中,汽油、煤油和柴油分别增长2.1%、5.9%和2.6%,燃料油下降0.8%。

三、天然气生产增速加快

6月份,天然气产量115.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4.6%,增速比5月份加快4.1个百分点。

1-6月份,天然气产量740.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0%,增速比1-5月份加快1.2个百分点,其中,常规天然气增长8.9%,非常规天然气增长5.7%,分别加快1.5和0.2个百分点。

四、发电量稳定增长

6月份,发电量520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增速比5月份加快0.2个百分点;日均发电量173.4亿千瓦时,比5月份增加13.9亿千瓦时。

1-6月份,发电量2959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日均发电163.5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加11.9亿千瓦时。

火电增速略有回落,水电降幅收窄。今年5月份全国平均降水量为59.4毫米,远低于去年同期(82.8毫米),但6月份全国平均降水量112.3毫米,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受此影响,水电降幅明显收窄,火电增速相应略有回落。6月份,水力发电量1044.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9%,降幅比5月份收窄4.0个百分点;火力发电量370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增速比5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

核能、风能和太阳能(5.170, -0.29, -5.31%)发电保持两位数增长。6月份,核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10.9%、13.3%和29.3%,其中,风电比5月份加快3.2个百分点,太阳能发电回落1.6个百分点,核电回落13.7个百分点。核电增速回落较多主要是部分核电厂机组检修影响。

 

规模以上工业分地区原煤生产情况
地 区 6月 1-6月
产品产量 同比增速 产品产量 同比增速
(万吨) (%) (万吨) (%)
全 国 30835 10.6 171263 5.0
北 京 26 4.2 145 -17.2
天 津        
河 北 535 1.9 3261 -2.0
山 西 7497 12.9 41718 5.5
内蒙古 7940 19.2 46191 13.8
辽 宁 317 -10.2 1904 -12.3
吉 林 141 -2.7 814 7.5
黑龙江 450 -4.6 2557 -6.5
上 海        
江 苏 109 -1.2 638 -11.5
浙 江        
安 徽 1017 2.7 5928 -6.0
福 建 99 -13.4 608 -12.2
江 西 74 -42.4 416 -41.1
山 东 1114 10.8 6431 -2.3
河 南 1010 10.7 5679 -3.2
湖 北 57 21.9 159 -26.4
湖 南 142 -37.1 904 -29.5
广 东        
广 西 68 74.5 223 15.2
海 南        
重 庆 103 -54.3 571 -53.1
四 川 400 -19.3 3024 -9.3
贵 州 1685 4.9 8590 8.3
云 南 409 -0.7 1988 4.0
西 藏        
陕 西 4924 18.3 25843 9.2
甘 肃 326 1.9 1888 -2.6
青 海 106 28.1 376 4.8
宁 夏 630 2.9 3641 9.1
新 疆 1657 5.2 7767 2.2

注:本表中未列出数据的省(区、市)没有规模以上工业原煤生产企业。

附注

1.指标解释

原煤:指煤矿生产的、经过验收符合质量标准的原煤。即:从毛煤中选出规定粒度的矸石(包括黄铁矿等杂物)并且绝对干燥灰分在40%以下的原煤。绝对干燥灰分虽在40%以上,但经有关部门批准开采,并有消费需求的劣质煤,亦应计入原煤产量。原煤分为无烟煤、烟煤、褐煤,在烟煤中又分为炼焦烟煤和一般烟煤两种。原煤不包括石煤、泥煤(泥炭)和伴随原煤生产过程而采出的煤矸石。

日均产品产量:是以当月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该月日历天数计算得到。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2.统计范围

报告中的产量数据统计口径均为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3.调查方法

煤炭价格数据来源于中国煤炭市场网;降水量数据来源于国家气象局。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统计局,原煤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