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7起,死亡13人,重伤1人,同比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10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人,起数与上年同期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发生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9人,同比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9人。
5月份,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一般电力设备事故1起,同比起数减少1起。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同比起数减少1起。
5月份,全国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
1.5月7日,国网公司所属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四川强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500千伏抚州-罗坊输电线路工程中进行紧线作业时,181号塔折倒,连带造成151号塔塔头折裂,作业人员随塔跌落,造成4人死亡。
2.5月12日,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所属广西昭平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樟木供电所凤凰供电组,在进行10千伏大同支线139号至140号断线抢修工作中,作业人员登杆紧线时随倾倒电杆摔落,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
3.5月14日,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青岛恒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单位青岛普天电器有限公司,在国网公司所属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胶州铺集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导线展放过程中,发生倒塔,造成4人死亡。
4.5月15日,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所属融水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输电线路维护班,在进行35千伏怀防线抢修工作中,作业人员登杆时随倾倒电杆摔落,造成1人死亡。
5.5月26日,国电集团所属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2号甲输煤皮带积煤清理过程中,因积煤减少,皮带突然松动,将清煤人员挤在皮带和辊筒中间,造成1人死亡。
6.5月27日,中能建所属黑龙江火电第一工程公司在大连开发区热电厂2号机组6千伏配电室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跨越隔离围栏,进入带电区域,发生触电,造成1人死亡。
7.5月28日,中能建所属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分包单位新洋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在国电投所属山西盂县刘家坡10万千瓦光伏项目作业时,围栏立柱倾倒砸到作业人员头部,造成1人死亡。
电力设备事故
5月21日1:20,三峡集团所属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3号机组发电机保护动作,机组故障停机过程中,3号机组电制动断路器发生爆炸,具体经济损失仍在评估中。(断路器成套设备约176.3万元)
注:以上统计数据执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5号文)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单一供电城市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能电安〔2013〕255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