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目,贵州省环保厅官网公布的消息显示,该省向首批21家火力发电企业颁发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标志着贵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在火电行业上已正式执行。
按照规定,火电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是企业生产运行期间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和接受环保部门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也是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职责的指南和准则。火电企业应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规定排污并严格执行,规范实行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建立更为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定期、如实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贵州省环保厅于2016年12月启动火电和造纸行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并于5月下旬完成了首批21家火力发电企业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工作。
贵州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境内也分布着众多的火电企业。此次贵州首先在火电行业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将推进火电企业排污规范化、标准化。
贵州首批火力发电企业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核发,标志着企业必须按证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环保部门依证实施环境监管执法,全面强化了火电行业的环境管理。下一步,贵州将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工作方案逐步对全省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核发和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持续推动全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