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家电网泸州公司了解到,6月1日起至10月31日,四川省改动了阶梯电价制度,这是自2006年四川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以来,首次打破阶梯电价制度。具体是怎样实施的,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相关政策,只要你是四川电网“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那么你的二档电价将比一档便宜,并且三档电价相比原来的阶梯电价制也有所下降。
国家电网泸州公司营销部电费电价专责王春表示:“具体的执行方式是在181度到280度的部分我们居民的阶梯电价会下移一毛五在280度以上,我们会下移两毛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以我们具体家庭用电量在二百四十千瓦时为例。执行丰水期富余电量替代之前。按现行的阶梯电价应该是在131.37元。在执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以后。当月电费就应该是122.37元能够优惠9元以使用电量340度的家庭为例。在执行电价之前是201.61元在执行替代电价以后是174.61元能够节约27元。”
另外,现行居民低谷时段优惠电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等政策保持不变。
而本次居民替代电价的兑现方式为:
本地费控智能电表的表内电价保持不变,替代下移电费通过用户在下次购电时将下移电费写入电表,其中,现场持卡购电的,将下移电费在客户购电时,同步写入购电卡,并由用户通过购电卡写入电表内;通过“掌上电力”手机APP远程购电的,将下移电费同步远程下发到智能电表,并通过专门的短信提示告知客户电能替代下移电费金额。
居民阶梯电价于2006年开始实施,是指将现行单一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目的是引导居民合理用电,树立节能意识考虑,用电量越大,电费越高。然而,目前四川电力相对过剩,且80%都是清洁能源,弃水电量逐年增加。与其让水白白流掉,不如多鼓励清洁能源消费。因此今年探索在居民生活用电领域推行电能替代和实施富余电量政策。预计全市今年居民电能替代价格政策在6月至10月期间,将直接补贴居民客户8100万左右。
国家电网泸州公司营销部电费电价专责王春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四川的水电是非常丰富的,弃水每年都有所增加,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丰水期的富余电量这一块应该会持续下去。这个政策就是不是每年都一样。具体每年应该怎么实施,这个要根据四川省发改委的通知来具体执行。”
电费降了肯定是好事,但是不管电价怎样优惠,还希望大家节约能源,增强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