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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运煤”退场环渤海港口

2017-06-14 10:32:57 中华航运网

环保部联合三部委和北京、天津等“226”城市要求:9月底前,天津、河北及环渤海所有集港煤炭主要由铁路运输,禁止环渤海港口接收汽运的集港煤炭。

相对于铁路运煤进港装船,重卡运煤进港的模式,在业内被称为“汽运煤”。

据悉,自4月12日起,天津港散货物流中心全面停止“汽运煤”车辆入库,4月26日全面停止接收铁路运输煤炭业务。

除天津港外,环渤海煤炭大港中,黄骅港、曹妃甸港、沧州港去年还下水“汽运煤”1400万吨,其中黄骅港“汽运煤”约1200万吨。

不同于天津港,三西地区的煤炭多为铁路运输至河北港口,但因去年前9月“汽运煤”运量强力补充,天津港去年煤炭吞吐总量同比大幅增长15.97%。至天津港的“汽运煤”运输给至河北港口的煤炭铁路运输带来很大的竞争压力,造成大秦线铁路车辆在港口和沿途大量闲置。

无疑,“汽运煤”改为铁路运输后,必将为铁路运量增加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原从天津港下水的“汽运煤”无疑成为一块“唐僧肉”。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环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