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能源转型背景下配电网发展的重要意义
电力系统的发展路线正由传统的“大型集中”走向现代的“小型分散”。现代电力系统更注重分布式电源和小微电网建设,追求绿色化、互动化和智能化,这将形成以主干输电网加区域有源配电网和小微电网的基本形态,建立一个能够实现绿色低碳、节能高效、安全可靠和综合资源优化配置的新型电力供应体系。这对配电网发展提出了很高要求。
增量配售电业务不仅是此次电改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园区多能互补系统或者微电网系统市场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我国能源转型和能源互联网发展的关键落脚点。2015年3月发布9号文后,增量配网、能源互联网、多能互补与微电网示范项目的申报纷纷启动:
2016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布《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共涉及105个增量配网示范项目。
2016年12月,国家能源局于官网发布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评选结果公示,共涉及23个多能互补示范项目。
2017年3月,国家能源局于官网发布首批“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评选结果公示,共涉及56个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
2017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布《关于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共涉及28个微电网示范项目。
如上各种示范项目,万变不离其宗,配电网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只是配电网由传统的电压等级定义扩展为功能定义,最高电压等级可以扩展到园区型的220(330)kV局域电网,这些都可看做广义配网类项目。在这一轮电改中,配网类项目由于其系统搭建方式的灵活性,建设完成后运营方式的微垄断性,盈利模式的多种可能性,成为各方观注与投资的重点,实实在在的火了一把。可以说,9号文后的这两年,由于主网对于社会资本的屏蔽以及增量配售电业务的开放,广义配网类项目真真正正的成为了优质社会资本的集聚地。
02新一轮电改中的设计院
与广义配网类项目的火热相对应的是,新一轮电改期间,传统电力设计院的传统业务正面临着如下困境:
传统业务市场萎缩: 传统的火力发电工程总量大幅下降;核电项目鲜有新建项目规划落地;而火电与核电是国内大型电力设计院工程设计业务中的主要合同额来源,现有形势下业务量下降比较明显。
新型业务核心技术缺失: 设计院并不掌握新能源及储能类等新型业务的核心技术(主要核心技术掌握在关键设备供应商处),对于相关的设计,设计院起不到主导作用,议价能力降低。
资金压力增加: 市场现金流缺失,做为总承包方有较大的资金压力,基本要到工程完成建成或投运时才能回收半数合同款。且由于近年来市场流动资金下降,总承包收款的时间节点进一步后延,虽然部分设备可以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减轻压力,但受到上网电价时限的约束,与部分主要设备供应商议价能力不足,资金压力持续上升。
收益不可持续: 无论是设计规划还是总承包项目,单个项目的获得相对较为简单,但每个项目对于后期盈利的贡献度都不高,收益为短期收益,有一种吃了上顿愁下顿的感觉,没有可以获得长期收益的商业模式。
03设计院参与广义配网的发展定位
广义配电网火热,设计院发展形势冷淡,在这“一冷一热”之间,是否能找到新的利益连接点,或者说,电力设计院是否需要去拓展传统业务,参与新兴的广义配网工程呢?
答案是肯定的。
一是可以投资增量配网参与售电。目前不少电力设计院仍然在思考是否要开展售电业务,殊不知售电水太深,作为售电参与者,电源、配电网或平台,至少得掌握一种核心资源,电力设计院可以问问自己,自己的核心资源在哪里。大部分设计院并不掌握电源类资源,在现有形势下(限火、弃风、弃光)再想去开发电源资源并不可取;另外,第三类售电公司已经在洗牌,没有经历市场初期摸爬滚打历练的电力设计院,实在没有必要再考虑做第三类售电公司了;借助广义配网项目,通过投资增量配电业务进入售电领域却是一条可行路线。
二是可以借助广义配网带动新型业务的EPC。大型电力设计院投资增量配电网,不仅为了售电或更进一步的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开展,由投资带动设计和总承包也很重要。大型设计院对于传统配电网的设计可能并不感冒,同时很难介入传统配电网的总承包。增量配电网则为大型设计院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通过投资配电网业务,不仅可以带动常规业务的设计、总承包,也可以由轻资产模式适当往重资产模式转型,并通过配电、售电等运营服务保持每年稳定的流水,利于电力设计院长期发展。
3.1电力设计院与广义配网结合的可行性增量配电网是面向社会资本开放的,电力设计院必然可以参与。但是广义配电网类工程并不是简单明晰的融资、建设、运营、收益的过程,会碰到相对于传统电力工程更多更复杂的问题,在这样的困难面前,我们认为电力设计院也有其相应的优势与劣势。
电力设计院优势
电力设计院的传统业务贯穿发电、输电、配电环节,从电力的产生、远距离输送、近距离配送皆有涉及。且对应不同业务环节,由于机务、电气、土建、给排水、暖通等相关专业人员配置齐全,资质、牌照相对于其它新兴的咨询服务提供商更为齐全。与之对应,增量配网、能源互联网、多能互补与微电网等项目一般都以电力作为主体能源,电力设计院的经验储备与技术底蕴,就为其参与广义配网类工程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
另一方面,由于设计院参与的传统业务为智力密集型,资金投入较小而盈利率较高,故设计院资金情况大都良好(但不排除一些电力设计院已经大规模参与EPC类总承包项目导致资金链紧张的情况),有较大量的可用银行存款,可以投入广义配网类示范工程,用于工程的建设及运营阶段。而设计院由于本身的轻资产,如有战略规划调整的意愿,更多的参与运营、售电类的业务,就需要更多的资金注入,这就需要电力设计院对资产进行“增重”,故我们觉得参与广义配网类项目既是现有状态下可行之事,又是利于将来的必行之事。
电力设计院劣势
但与技术及资金流的优势相伴,电力设计院参与该类项目的劣势亦是相当明显。
在项目设计、建设阶段,大部分电力设计院已经习惯于传统发、输、变电类大型项目的业务流程,而广义配网这种业务流程仍不完全规范,同时相关利益主体极多(政府、电力公司、投资方、其它能源主体、用户等等),设计院历史累积下来的思维惯性可能会导致处理事务的灵活性不足,对项目方案落地阶段会出现的困难估计不足,并对产生的有问题不能做到最好的应对。
在运营方面,设计院的了解亦是不足,例如对于负荷侧的认知也常常留于纸面及数据层面,对资产持有阶段的风险预估及应对能力不足,这就形成了设计院参与到配网类项目运营时的不利之处。
3.2广义配网与电力设计院结合的必要性虽然电力设计院在项目建设及运营阶段有其经验方面的缺陷,但不可否认其在商业模式的设想、项目方案的规划,具体方案的细化方面有期得天独厚的优势,且广义配网类项目的建设目标往往不单单有经济性,还有部分需要去承担的社会责任。全方位来看,电力设计院具有成为项目主体的必要性。其原因如下:
高质量的规划设计需要电力设计院的“全情参与”。合适的规划可以带来经济性和安全性,反之亦然,故需要将设计院进行利益捆绑。从业主角度,如自身对方案无非常专业的判断能力,必然希望提供规划设计服务的设计院能对方案的实施效果有相应的保证,但设计院作为非运营方,又无对方案实施效果作出承诺的意愿,即使作出了承诺,其中应对成分也是居多。故从权责对等的角度考虑,拉设计院入伙是个相当不错的选择。
方案与政策的贴合需要电力设计院的“实时跟进”。在现今政策频出的时期,需要设计院有全流程、全阶段对政策进行解读,并对方案进行修正。外部政策变动会带来方案投资收益模型的变化,在整个建设过程当中需要设计院对于相关政策进行跟踪,对政策变动的影响保持敏感性。
工程造价的控制也需要电力设计院的“精打细算”。传统的设计规划模式、EPC类总承包模式都无法真正调动设计院对于建设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只有当其作为投资主体参与整个流程后,设计院才会真正的去主动考虑“省自己的钱”。根据建设成本的控制要求,亦需要设计院作为项目主体参与。
3.3电力设计院投资增量配电业务的合作伙伴基于上文的分析,电力设计院既有参与广义配网的可行性,该类项目又有与电力设计院全寿命结合的必要性;在技术及资金链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但却有长期经营传统业务所带来的“硬伤”,故势必需要寻找有互补性(项目落地、相关方协调、运营)的合作伙伴来一同参与开发广义配网类项目。
面对广义配网项目,电力设计院的合作伙伴也有较多选择,包括长期业务合作的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
与发电企业合作。发电企业是设计院长期的合作单位,发电企业在电源投资上有比较充足的经验,但是关于电改和增量配网,大多数发电企业还缺乏系统的研究和认识。选择与发电企业合作投资增量配电业务,一方面可以帮助发电企业解决政策难题,提供电网建设经验;另一方面,通过增量配网进行售电时,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其作为售电公司的电源资源问题;
与电网企业合作。国家电网公司表示将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开展增量配电投资业务。于是我们可以想象一种新的合作方式,国有大型电力设计院和电网公司再次联姻,共同投资增量配电业务。两家企业的互补性很强。电网公司投资增量配网业务具有先天的运营和管理的经验优势,但是面对电改的错综复杂,也需要智力型团队为企业的发展献策献计。一直以来,电网公司都是电力设计院重要的合作伙伴,电力设计院帮助电网公司解决电网规划、设计甚至运行遇到的问题,两家单位做事风格比较知根知底,对于新业务的合作不存在太多的磨合问题。同时电力设计院投资增量配电业务目的比较单纯,不会有太多的利益冲突。
04总结
改革不易,前路漫漫,电力设计院在经营好自己传统业务的同时,可以考虑加入广义配网类项目,成为该类项目的资产运营、设备集成、平台管理、技术咨询、工程管理等服务的提供商。同时建议设计院做好角色转换准备,并寻找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例如可以在投资收益模型上多下工夫,注意建模时相关信息的多维度考量,让模型更能反映真实情况,使其成为设计院在新型配网类项目中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