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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将出台《意见》推进光伏发电

2017-05-19 08:09:37 绍兴县报(杭州)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我市即将出台“加快推进全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实施意见”。根据计划,到今年底,我市将建成家庭屋顶光伏2万户,总装机容量6万千瓦左右。至2020年,建成家庭屋顶光伏10万户,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左右。

为推进家庭屋顶光伏发电建设,我市还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国家和省分别补贴0.42元/千瓦时和0.1元/千瓦时的基础上,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自发电之日起5年,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我市将在全市低收入农户和市级扶贫重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开展光伏助农、光伏扶贫工程,以政府补助、村户筹资、企业入股等方式,建设家庭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增加农户收入。同时,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政府合作建立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投融资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融资服务。

据介绍,安装家庭光伏电站,所需要的建设成本和装机容量(功率)是成正比的。家庭光伏发电的收益包括三部分。一是补贴:国家补贴+省级补贴+市县补贴,不论是自己用还是卖,发的电都有补贴。二是节省电费:发电自用,等于赚钱了。三是卖电赚钱:用不完的电卖给国家。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分布式能源,屋顶光伏,绍兴市,光伏发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