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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制定《煤炭保障应急预案》

2017-05-04 10:34:09 央广网

记者从鞍山市政府获悉,为应对鞍山市2017年冬季煤炭供需严峻形势,确保在发电供热煤炭告急的紧迫情况下,采取快速有效的应急保障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因煤炭短缺而引起的突发事件,鞍山市发改委制定了《鞍山市2017年冬季发电供热煤炭保障应急预案》。

明确了各发电供热企业是供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是供暖工作涉及社会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承担起保供的组织责任。地方政府和企业必须担负起各自的主体责任,全面掌握本地区、本单位供暖煤炭库存情况和应急情况。成立了2017年冬季发电供热煤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发电供热煤炭应急保障工作;根据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发电供热企业煤炭断供程度和可能影响的供暖区域面积确定应急响应等级;根据发电供热企业煤炭应急响应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对突发事件反应及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辽宁,鞍山,煤炭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