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从青海省电力公司交易中心获悉,继圆满落实《2016年青电送苏框架协议》后。今年,将继续组织5亿千瓦时清洁能源电量外送湖北,在满足湖北地区用电需求的同时,促进青海清洁能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青海是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生产大省,按照中央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战略部署,青海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非化石能源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促进省内可再生能源消纳,青海省电力公司主动加强与国家电网公司和国网西北分部的工作汇报与沟通,努力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拓展省间电力市场。同时,积极配合青海省相关政府部门,加强与东部电力输入省份沟通协作,积极对接外送电事宜,促进了青海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的跨区消纳。
与青海同处中西部且“缺油、少煤、乏气”的湖北省,近年来依托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抢抓机遇,发展快速,延续了“高于全国,中部靠前”的发展势头,电力能源需求增长迅速。为促进青鄂两省经济发展和能源资源互补,3月13日,青海、湖北两省共同签署《能源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十三五”期间,青海省每年将向湖北省输送清洁能源电量,且年度送电规模逐年增加。2017年,青电送鄂5亿千瓦时。
以青鄂两省《能源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为契机,青海省电力公司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一方面,配合国网交易中心制定青电送鄂电力交易方案并组织落实。另一方面,向省内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做好市场交易宣传,调动光伏等新能源企业参与市场交易的积极性,引导和组织好发电企业参与电力跨区外送,确保协议条款全面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