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20日发文通报近期发生的两起煤矿顶板事故,通报称,今年以来,山西省煤矿连续发生1·17和3·9两起较大以上顶板事故。两起事故并且共造成13人遇难,其中一起事故导致10人死亡。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官网发布的通报显示,1月17日,山西中煤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0人死亡。该矿为资源整合生产矿井,公告生产能力90万吨/年。据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4203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采用锚杆(索)锚网支护,受本工作面、相邻已采工作面以及左前下方下层煤正在回采的综放工作面应力叠加影响,诱发冲击地压,导致顶煤大面积垮落,造成事故。
3月9日,山西长治联盛长虹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5人被困,其中2人获救、3人死亡。该矿为资源整合生产矿井,公告生产能力90万吨/年。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3101综放工作面运输顺槽原为木棚支护,淘汰木支护后,该矿将巷道支护改为锚杆(索)锚网支护。但巷道支护设计有缺陷,现有支护手段不能对已离层的煤顶进行有效支护,同时矿压监测不到位。该矿安排人员在该巷道作业时,巷道顶煤大面积冒落,导致事故发生。
顶板事故是指在井下采煤过程中,顶板意外冒落造成的人员伤亡等事故。随现代机械化采煤的实现,顶板事故所占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仍然是煤矿生产中的主要灾害之一。
山西省煤炭厅通报称,上述事故暴露出一些煤矿企业安全基础薄弱、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识差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