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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吉宁:过去三年空气质量变化“实实在在”

2017-03-10 08:49:25 新京报   作者: 王硕  

9日下午,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大气十条》实施已经三年,为何冬季重污染天气仍频频出现?目前治理的路子对不对?什么时候能够看到重污染天气的状况有所好转?

对此, 陈吉宁说,《大气十条》实施已经三年,大家都很关心,这三年到底有没有进展,特别去年入冬来出现了多次重污染天气,大家有一些困惑。

陈吉宁说,般来讲,环境问题不是短期两三年可以解决的,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所以当我们判断一个环境污染控制策略是不是有效,需要把那些起波动作用的气象条件排除出去,这样才知道采取的措施方向对不对,力度够不够。他表示,国际上一般有一个通用的办法,不是简单地拿今年和去年比,而是用三年滑动平均法进行评价,这种方法可以尽可能把气象的波动因素给剔除掉。

从《大气十条》实施三年情况来看,2016年,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18%;2016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PM2.5控制重点地区,平均浓度分别为71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33.0%、31.3%、31.9%。

“大家可以看,除了北京之外,所有控制PM2.5的地区,在过去的三年里都减少了30%以上。”陈吉宁说,随着这30%的减少,优良天数的比例在上升,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也在明显降低。

陈吉宁表示,如果从三年来的情况看,空气质量的变化是实实在在的,是显著的,改善方向是对的。对于改善力度够不够的问题,陈吉宁表示,跟发达国家解决这一问题三年时间改善的程度做比较,从改善速度上看,中国的进展比一些国家还要快。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