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泉州市物价局了解到,我市对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疏导,下调居民、非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第一档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318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24元;
第二档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928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888元;
第三档用气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4.977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86元;
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低保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气价再下调每立方米0.5元即每立方米2.74元执行。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价格其终端销售最高限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638元暂调整为每立方米2.56元,允许供需双方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
以上价格自2017年 3月1日起的用气量执行,预计每月可减轻我市天然气终端用户负担约6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