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2016年山西省累计完成排污权交易224宗,成交金额3.79亿元。过去5年间,山西共累计完成排污权交易金额逾18亿元。
山西省于2010年获批成为国家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2012年,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投入运行,山西省正式开展排污权交易,并将排污权交易纳入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常态化管理。
据介绍,山西省从2012年开始对所有行业排污企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以及氨氮6项污染物,实行排污权交易。数据显示,山西全省排污权交易当中,氮氧化物交易量最大,其次为二氧化硫。其中,2015年排污权交易量最高,成交金额达8.51亿元。
为进一步规范排污权交易,山西省近日核定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基准价,采取“一次性补偿”的办法分类核定,严格明码标价。所有排污权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排污权交易基准价。其中,二氧化硫18000元/吨,氮氧化物19000元/吨,化学需氧量29000元/吨,氨氮30000元/吨,工业粉尘5900元/吨,烟尘6000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