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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
国家能源局2月14日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跨区域省间可再生能源增量现货交易试点工作的复函》,复函同意开展可再生能源增量现货交易试点,先期开展西北、四川等水电、风电、光伏跨区域省间可再生能源增量现货交易试点。以下为复函原文: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能源局,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