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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15家销售不合格成品油企业被立案查处

2017-02-17 09:38:09 北方晨报

自2016年国V汽油、柴油全面供应以来,鞍山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多次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市场集中检查以及柴、汽油抽检行动,在检查196户经营者中,23户被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0批次成品油中,15户经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介绍,个别经营者以低于市场价很多的价格吸引消费者,进行销售。通过抽检发现,这些低于市场价格很多的油品都存在严重不合格的现象。而车用汽油不符合规范项目主要是硫含量超标问题严重,其次是辛烷值不符合规范,还有甲醇含量超标的现象。使用辛烷值不符合规范的汽油,会发生气缸过热、震动,发动机功率降低、汽油的单位消耗量增加等现象,严重时导致汽油机在某些工作状态下发出尖锐的金属敲击声,对发动机造成致命危害。而甲醇含量超标不但对人体有毒,也对发动机部件有腐蚀性。

对此,鞍山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的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使用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时应选择具有较强质量控制能力的大公司加油站。同时不要只是图价格便宜进行选择,应根据汽油发动机压缩比选用汽油标号。压缩比8.5~9.5的中档轿车一般选用92号车用汽油,压缩比大于9.5的轿车应选用95号车用汽油。如果使用比规定要求低的汽油,发动机容易出现爆震现象,将会损坏发动机,甚至打坏活塞、缸体等。消费者最好在购买油品后,索取发票。




责任编辑: 江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