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了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三个关键目标:全社会用电量、煤电装机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结论是: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实难以突破7万亿千瓦时,4.8%的电力需求增速预测上限过于乐观;2亿千瓦的煤电装机增长毫无必要,只会加速电力过剩和煤电全行业亏损;而可再生能源近年来的稳步发展势头却可能会被遏止,按照电力规划提出的可再生能源目标难以完成15%非化石能源目标。
2016年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预计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6.8-7.2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6%到4.8%。规划同时考虑为避免出现电力短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和电力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在预期全社会用电量需求的基础之上,按照2000亿千瓦时预留电力储备,以满足经济社会可能出现加速发展的需要。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年均增长5.5%,人均装机突破1.4千瓦,人均用电量5000千瓦时左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
“十三五”期间,全国常规水电新增投产约4000 万千瓦,开工6000 万千瓦以上,到2020 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 亿千瓦,抽水蓄能电站装机新增约1700 万千瓦,达到4000 万千瓦左右;全国核电投产约3000 万千瓦,开工3000 万千瓦以上,2020 年装机达到5800 万千瓦。2020 年,风电装机达到2.1 亿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 亿千瓦以上。“十三五”期间,气电新增投产5000 万千瓦,2020 年达到1.1 亿千瓦以上。“十三五”期间,取消和推迟煤电建设项目1.5 亿千瓦以上;煤电装机规模力争控制在11 亿千瓦以内。
结合“十五”以来的电力经济关系量化特征和2014年以来的新趋势,“十三五”期间4.8%的电力需求增速预期显然过于乐观,7万亿千瓦时可能是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的上限。
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GDP年均增速要保持在6.5%以上,预计到2020年,我国GDP总量将达到94.4万亿元。结合电力发展规划目标,预计“十三五”我国电力消费弹性系数约为0.74。由表2中的数据可以看出,以电力消费弹性这一指标来看,从“十五”到“十三五”,该指标一直呈下降趋势。然而,“十三五”期间电力弹性能否维持0.74的水平,这仍然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也就是说“十三五”期间,年均4.8%甚至更高的用电量增速是值得深究的。
从历史发展趋势来看,2000年以来我国用电量增速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由“十五”期间的13.24%降低到“十二五”期间的6.27%,“十三五”期间用电量增速还将进一步下降,这也已是毋庸置疑的现实。同样,我国经济发展也经历了从高速发展到新常态的转变,“十二五”GDP增速明显放缓,同时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也明显调档;尤其是2014年以来,随着步入经济新常态、产业结构调整、用电结构的逐步优化等因素,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显著下降。2000年以来,电力消费弹性这一指标也保持下降趋势,这种下降趋势将一直延续到“十三五”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这也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自从2014年我国步入新常态,电力消费弹性的下降表现得更为明显。从近3年来看(2014-2016年),GDP年均增速约6.97%,用电量年均增速3.48%,以此核算出的电力消费弹性系数约为0.5。按照“十三五”电力规划中的电力需求展望,未来5年年均增速3.6%-4.8%,增速下限对应的电力弹性约0.55,上限对应的电力消费弹性约0.74。按经济进入新常态后的调整态势看,若整个“十三五”期间电力弹性比前三年还有所反弹,显然是明显违背规律和政策预期的。另从GDP电力强度的下降速度来看,近三年GDP电力强度年均下降速度约3.26%,按需求增速下限对应的GDP电力强度年均降速约为2.72%,与近三年的趋势较为一致;而若按需求增速上限看,GDP电力强度年均降速为1.6%,相比前三年显著放缓,这与新常态下以第三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为主的经济增长动力显然不符。由此来看,“十三五”期间电量增长达到上限增速(4.8%)显然不太可能,而3.6%的下限预期可能性更大。
为更好地把握“十三五”期间电力需求态势,本文对于近4年(2013-2016年)三次产业的增加值电力强度做进一步分析。总体来看,三大产业的电力强度均呈现下降的趋势,尽管出现个别年份出现小幅反弹的情况,但是总体依旧处于下降通道。
进一步,对三次产业近三年的增加值增量与用电量增量的关系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平均来看,各产业近三年增加值增量部分的电力强度均比对应年份的总体水平低,“二产”尤为明显,这也与各产业电力强度持续下降的趋势吻合。
仅从“十三五”的第一年来看,各产业增加值增量中,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电力强度略高于较近三年总体水平,而第二产业的电力强度要显著低于近几年总体水平。随着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高耗能行业用电量的饱和以及去产能的进一步深入,第二产业电力强度将进一步下降,而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电力强度则相对稳定。预计“十三五”期间各年度三大产业电力强度将会维持下降趋势不变,而其中第二产业的电力强度将会出现较明显的下降。根据2016年三大产业增加值增量部分对应的电力强度对2020年各产业用电量进行了展望,同时假设居民用电增速保持“十二五”期间的平均水平。预计到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约6.9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速约3.91%,具体到产业来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用电量年均增速分别为4.60%、2.19%、9.06%。
基于以上分析,“十三五”规划预期的4.8%年均增速显然过于乐观。我们预计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的上限为7万亿千瓦时。
无论从何种角度看,2亿千瓦的煤电装机增量都是毫无必要的;没能有效规控煤电规模,反而助长煤电过剩,是“十三五”电力规划的“硬伤”。
按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7万亿千瓦时计,相比于2015年,“十三五”期间用电量年均增长2600亿千瓦时。按规划提出的不超过2亿千瓦的煤电增长预期,年均投产煤电规模仍高达4000万千瓦。即便是按照4000小时的年利用水平来核算,新增煤电至少可满足年1600亿千瓦时的电量增量,加上年均投产1000万千瓦的气电,预计“十三五”期间火电年均发电量的增量就近2000亿千瓦时,留给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空间实在不足。按此趋势,在总量过剩的环境下煤电继续增长,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弃风”“弃光”问题在“十三五”期间解决无望。
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要让可再生能源机组达到较为合理的利用水平,整个“十三五”期间煤电发电量的增长空间上限也就是从2015年的约3.9万亿千瓦时增长到2020年的4.4万亿千瓦时;而这5000亿千瓦时的电量增长对应的装机增长却高达2亿千瓦。而火电利用小时数,已从2015年的4364小时进一步降低到2016年的4165小时,再破1964年来的历史新低。进一步说,按照电力规划的煤电发展目标,整个“十三五”期间火电利用小时数创新低怕是要年年“破记录”,这不能不引起政策层面的关注。换个角度看,如果“十三五”煤电规划目标是零增长,在役机组年利用小时增加550小时就可满足电量增量,且煤电机组的整体利用率会有较大改善,这样煤电行业的经济效益在“十三五”期间也能有保障。而且有关研究也表明,在当前大幅电力过剩的背景下,不存在尖峰电力短缺问题,也就是说增加煤电装机来保障最大负荷增长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因此,本版电力规划中,单方面扩大供应的惯性思维没有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而适时调整,势必会成为电力行业步入“新方位”的“绊脚石”。
近三年风电和太阳能分别年均增长2500万和2000万千瓦装机容量,同时单位投资和度电成本呈稳步下降趋势。“十三五”可再生能源本应顺势而上,加速可再生能源的成本降低和对煤电的替代;而“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却要给可再生能源“泼凉水”,难以保障15%非化石能源目标的实现。
从近三年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增长情况来看,风电和太阳能装机规模均快速增长,可再生装机规模年均增长约4500万千瓦。具体来看,截至2016年,我国风电装机规模1.5亿千瓦,近三年年均增长约2500万千瓦;太阳能装机规模7742万千瓦,近三年年均增长约2000万千瓦。而根据“十三五”电力规划的发展目标,2020年风电装机在2015年1.3亿千瓦的基础上新增约8000万千瓦,年均投产仅1600万千瓦,太阳能装机规模目标为1.1亿千瓦,新增6800万千瓦,年均投产仅1360万千瓦。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相比,按照规划目标,可再生电力发展速度却将明显放缓。
从非化石能源目标来看,根据“十三五”电力规划,预计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为2.24万亿千瓦时。按照310gce/kWh的供电煤耗目标(对应的发电煤耗水平约294gce/kWh)核算,非化石电力生产对应的一次能源供应量为约6.6亿吨标煤。按照50亿吨标准煤的一次能源消费预期目标来计算,电力非化石一次能源占比仅为13.2%,15%的非化石能源占比目标料难完成。我们考虑2020年50亿吨标煤的一次能源消费量目标可能过于乐观;但即便是按照较为合理的48亿吨标准煤来计算,电力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占比也仅为13.7%,与15%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作者为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