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电装机充裕,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已突破50%,火电利用小时数较低,售电侧改革势在必行,绿色售电未来可期。
导读:近期全国电改进程持续加速,多个省区的售电改革方案已获批,福建已为推动售电侧交易开展一系列前期工作。
福建省发电装机充裕,截至2015年底为49GW,火电利用小时数近年来大幅下滑,预计2016年不足3200h。我们认为,引入合理竞价交易机制将促全省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售电侧改革已势在必行。福建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已突破50%,我们预计至2025年这一比例将接近7成,为开展“绿色售电”提供有力支撑。
在积极布局福建售电市场的企业中,福能股份已筹备设立7家配售电公司,配售电业务覆盖福建省9个地级市中的5个。我们预计,福能股份及其配售电公司有望取得福建省全国首批配售电改革试点项目6个中的约3个。我们认为,如推进顺利,售电业务将为公司的长期业务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风险提示
福建电改推进或不达预期;政策落实或不达预期;售电业务对上市公司的短期业绩贡献有限。
1 电改政策密集出台,福建电改有望加速
国家层面电改政策密集发布,全国电改进程持续加速
我国本轮电力体制改革(简称“电改”)之启动时点,可追溯至2015 年。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此轮电改的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简称“9号文”)。业界普遍认为,这是继2002年“厂网分离”以来,我国在电改领域颇具里程碑意义的举措。
9号文明确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电力统筹规划,以及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近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密集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等多项指导性文件,从有序推进输配电价核定、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竞争性环节电价、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配售电业务等多个领域推动电改向前。表1为9号文发布以来,涉及电改的重要政策。
各地电改方案密集获批,彰显国家层面决心。2016下半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对于各地电改方案批复的密度与强度较以往大幅提升,至2016年12月20日,全国范围内除西藏与江苏两省区外,其他省区均有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的电改方案。国家发改委在2016下半年对各地区电改方案的密集获批,彰显了国家层面对于推动电改的决心,同时也意味着电改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表2为各地电改方案获批的具体情况。
从2016年的区域电改实践来看,南网五省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的电改推进相对较快,尤其是广东。南方电网五省区电改方案于2016年8月26日全部得到批复,整体推进速度较国网更快。据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官网报道,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于2016年3月25日启动集中竞价交易市场,售电公司首次作为交易主体参与其中。2016年3-9月广东共计开展7次集中竞价交易,累计成交电量达159.8亿度,占2016年广东全社会用电量总规模约3%,考虑全年280亿度长协购电规模,广东2016年直购电规模达439.8亿度,占2016年广东全社会用电总规模约8%。2016 年3-9 月,7次集中竞价交易,发电厂累计向用户侧让利11.69亿元,平均每度电让利0.073元,电改红利效应已经初步显现。
我们认为,近期国家相关部门推动电改的力度明显加强,而且相关政策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未来一段时间各地电改具体措施有望密集出台,全国电改进程将持续加快。
福建电改方案较早获批,支持政策陆续出台
2016 年8 月26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了福建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福建因而成为国网区域内(覆盖全国26个省市区)第4 个电改方案获批的省份。福建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将从加快培育售电侧市场主体、开放用户购电选择权、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以及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四个方面推动电改落地。
福建省注重售电公司等售电侧市场主体培育。根据该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内容,福建境内的售电公司分为三类:
1)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
2)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并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
3)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独立售电公司。
规定同一供电营业区内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但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因此园区资源优势将凸显,率先取得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将具有先发优势。
福建省售电公司准入要求与《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同,其资产要求如下:
1)资产总额在0.2 ~1 亿元(人民币,下同)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30亿kWh 的售电业务;
2)资产总额在1~2亿元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60 亿kWh 的售电业务;
3)资产总额在2亿元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4)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
福建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的亮点如下:
其一,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为交易组织,通过批发和零售等多种形式开展交易,并明确了各类售电公司的结算和开票方式。之前部分省区由于电力交易组织方与开票方式等事项存在争议导致电改进程推进较慢。福建售电侧改革方案对开票问题进行明确: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可向其供电的用户收费并开具电费发票;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可向其供电的用户收费并开具发票;独立的售电公司,由电网企业负责电费结算并开具发票。
其二,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售电改革。福建省售电侧改革方案明确指出:按照整体设计、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的要求,从各地市选择条件成熟地区或园区作为改革试点,探索售电侧改革经验,条件成熟后开放全省售电业务。我们认为试点先行的方式能够有效规避改革过程中的试错风险,为电改推进积累经验。
其三,多项保障措施并举,确保售电市场平稳运行。根据福建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相关内容,福建省将通过建立售电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售电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售电市场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售电市场信息公开和披露机制等多种方式保障售电市场平稳运行。
在福建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批复后,福建省相关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推动福建电改持续向前,主要如下。
一来,开展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工作,切实践行输配电价核定。根据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相关报道,2016年10月9日,福建监管办下发关于开展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对福建部分供电企业开展2015-2016 年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资产管理情况专项监管和2013-2014 年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我们认为此次监管工作是福建省在核定输配电价领域做出的一次积极尝试,能够理清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构成,为今后开展输配电价核定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二来,颁发售电侧改革后首张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积极推进福建电改向前推进。根据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相关报道2016年12月13日,福建监管办对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颁发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以支持其开展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项目工作。我们认为在国家能源局《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仅5 天之后,福建监管办就颁发了首张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足以显示出相关部门与主体对于推进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的重视。
我们认为,福建省目前已经在培育售电侧市场主体、明确开票方式、核定输配电价、推进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等多方面取得积极成效,而从试点园区入手,逐步向全省推开的模式也能够有效的积累售电改革经验,确保售电侧改革稳步推进。后续随着相关政策的持续落地,以及试点园区的不断确定,福建电改市场的逐步推开,非常值得期待。
参考广东电改,发电资源背景或将受益
2016 年3-9月,广东售电竞争交易市场共有49 家售电公司最终成交,其中粤电力A旗下的粤电电力销售公司以18.3%的市场份额居于首位,穗恒运A 旗下的恒运能源销售公司以13.4%的份额位居第二,排名第3-6位的售电公司市场份额较为接近,处于9%-13%之间,如图1 所示。
结合广东2016年集中竞价交易市场成交数据,我们认为:短期内同时拥有发电资源和售电资源能够减少售电公司参与报价过程的信息不对称情形,一定程度上助力最终成交;长期来看,售电公司利润水平将趋于稳定,具有配套服务业务、拥有用户资源的售电公司,值得关注。
2 福建电量供需总体平衡,清洁能源占比持续提高,开展绿色售电可期
电量供需总体平衡,供给情况好于临近三省
福建位于中国东南沿海,与江西、浙江、广东三地毗邻,与台湾隔海相望,如图2所示。
电量供需总体平衡,尚有小幅缺口。根据中国电力联合会以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电量供需数据, 2016年1~11月,福建全省用电量为1805亿度,发电量为1651亿度,电量缺口为154亿度,电量供需总体平衡。2013年福建省用电量首次超过发电量,且用电量增速近5年总体水平高于发电量增速,并存在小幅缺口,如图3所示。
福建电量供给情况总体好于临近三省,未来或将承担对外电量输出任务。根据中国电力联合会以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电量供需数据,2016年前11个月,福建临近三省浙江、广东、江西电量缺口分别为716亿度、1456亿度和225亿度,缺口较福建的情形显著拉大,如表3所示。
发电装机充裕,推动售电侧改革将有助发电资源优化配置
福建省核电与水电装机占比情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国家能源局与国网福建省公司发布的相关数据,截至2015年底,全国与福建电力装机总容量分别为1,510GW 和49GW。全国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及光伏装机占比情况分别为65.65%、21.19%、1.75%、8.54%及2.86%,福建省相对应的电力装机占比则分别为58.75%、26.42%、11.07%、3.5%及0.26%,其中福建两大主要清洁能源水电与核电的装机占比情况较全国平均水平更高,如图4与图5对比所示。
水电利用小时数波动大,为满足枯水期用电需求火电调峰备用容量较大,或致近年来火电利用小时数明显下降。图6与图7为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电源设备利用统计信息,根据图7中福建省水电与火电利用小时数的变动情况可以看出火电与水电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替代关系。我们认为水电利用情况主要取决于当年的来水情况,其年利用小时数近年来存在较大波动属于正常现象,而火电要承担大部分的调峰任务,水电利用情况改善,或对火电整体利用情况产生一定的压制。其中2010年与2012年福建省水电利用小时数分别达到4079和6076,而相应年度火电利用小时数仅有3429和3555。
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15年11月底发布的《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可再生能源发电与核电的消纳顺序居于燃煤发电之前,且由于近年来光伏、风电装机容量增速明显加快,来水情况无明显恶化,火电利用情况呈现出缓慢恶化趋势,电力过剩现象初见端倪。火电装机容量增速高于发电量增速,福建电力装机近年来略显充裕。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08年-2015年期间,福建省火电装机容量增长了84.32%,而同时期福建省发电量仅增长62.61%,同时考虑到火电利用小时数由2008年的5195下降至2015年的3872,福建省火电装机情况略显充裕。图8 为2008-2015年福建发电量与火电装机容量变动情况。
福建在2008-2015年间,出现了火电装机快速增长但得不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与此同时福建省全社会用电量却在此期间实现了对发电量的反超,发电设备利用效率有所不足,发电资源并没有得到优化配置。我们认为逐步放开售电业务,引入市场竞争,能够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高福建省电力机组的利用效率,利好整个社会经济效益提升。
清洁能源装机将持续增长,开展绿色售电可期
福建省是我国东南沿海重镇,海域辽阔,海岸线长,为其发展核电、风电提供了先天便利条件,此外福建省内化石能源储备匮乏,煤炭、石油基本均需外部供给,未来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发电是福建省解决电量供应的不二之选。
在建、筹建核电项目充足,未来10 年核电装机规模将持续增长。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数据,截至2016 年年底,福建全省在运核电装机容量已达7.62GW,在建核电装机容量为3.39GW,我们预计至2021 年年底在建项目将全部投入商业运营。根据《福建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宁德二期、漳州一期、霞浦核电将在“十三五”期间开工,如项目建设顺利,我们预计在2022-2025年期间,福建将新增核电装机7.8GW,至2025年底,福建全省核电总装机容量有望达到18.81GW左右,为2016年底在运装机容量的近2.5倍。
风电资源得天独厚,“十三五”期间将有大发展。福建风能资源丰富,风能理论蕴藏量大,其中闽江口以南至厦门湾部分位于台湾海峡中部,受台湾海峡“狭管效应”的影响,其年平均风速超过8.0m/s(等效发电小时近3500小时),风向稳定,是全国风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根据《福建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关目标,到2020年底,福建风电装机规模将达到5GW,较2015年底增加3.24GW,5 年风电装机规模复合增速为23%,“十三五”期间福建风电将迎来大发展。
火电装机维持低速增长。根据《福建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中相关预测,至2020年底,福建燃煤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24.78GW,年复合增长5.4%。而燃气发电装机容量仍维持3.86GW,未来几年无增长。
2016年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过半,开展绿色售电可期。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2016年1-11月,福建全省发电量为1.65万亿度,其中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50.06%,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首次超过火电。展望未来,福建省全省用电量有望维持平稳增长,结合《福建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中相关预期,我们预计2016-2025年之间福建省社会用电量将保持年均5.7%的增速,风电、核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年均增速分别为16%、13%和27%。届时到2025 年福建全省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将达到66.5%,将为开展绿色售电提供良好支撑。图9 为2017-2025年福建省各类型发电资源发电量预测。
3 相关主体积极布局,部分企业有望抢得先机
售电公司注册已启动,静待售电市场放开
随着全国电改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福建售电侧改革方案的获批,相关主体积极布局,福建省内售电公司数量持续增加。根据北极星电力网相关统计,截至2016年9 月30日,福建全省共有15家售电公司,如表4所示。其中,注册资本金2亿元以上有8家;1-2亿元之间有3家;0.2-1亿元之间有2家;0.2亿元以下有2家。
国资率先布局,民资有望持续跟进。以上15家售电公司中,含国有控股公司6家,民营控股公司4家,自然人控股公司2家。参考广东经验,我们预计,后续或有大批民资跟进,福建售电公司总数量有望持续增加。
福能股份多地布点售电公司,抢占市场先机
根据福建省售电公司股东情况可以看出,福能股份已经在福建售电市场中抢得先机。截至2016年12月25日,如表5 所示,福能股份于省内已设立及公告拟设立的配售电公司达到7家,配售电业务覆盖福建省9个地级市中的5个。如未来福建售电侧改革进一步实质性推动,我们预计,福能股份旗下的售电公司有望较早取得省内配售电牌照。
福能股份是福建省能源集团旗下的综合能源上市平台。主营热电联产、天然气发电、风力发电以及纺织。我们认为公司凭借原有主业与股东背景进入配售电领域具有以下三大优势:
首先,公司具有火电、天然气、风电等多种发电资源。结合广东售电市场经验来看,具有发电资源的售电公司在参与竞争交易时能够有效减少信息差,从而能够制定出更为有利的报价策略,在售电竞争市场中获取更大份额。如果未来福建省售电市场能够引入多种电力资源参与竞争交易,公司所具备的多种发电资源优势,将成为公司胜出的一大利器。
其次,公司通过热电联产积累了一大批优质用热客户,为开拓配售电业务提供了客户资源。福能股份集中供热用户主要为福建泉州、晋江、石狮沿海三镇工业区内服装染整、造纸等用热企业,后续公司有望借助在配售电领域的拓展将用热客户逐步转化为优质的用电客户,实现供热+供电的业务模式,对于终端客户将更具吸引力。
最后,公司积极与其他公司合作,借力共同开拓售电市场。公司控股股东为福建省能源集团,同时公司与长江电力、南平实业、闽东电力、龙岩工贸、九龙江集团、平潭管委会等多方开展合作,有望借助各方在各地地区的区域优势,分享当地电改红利。
2016年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了全国首批105个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试点,其中福建省有6个项目入围,如表6所示。我们预计,福能股份凭借其所拥有的发电资源、用户资源、区域资源三大优势,有望取得其中约3个项目的投资开发权益。
根据国家统计局及中电联最新数据,我们推测2016年福建省全社会用电量为1,970亿度,假设工商业用电比例为70%,则潜在售电规模为1,380亿度,对应潜在售电市场空间约700亿元。如未来三年福建售电市场放开,假定每年交易电量能够占工业用电10%左右,则对应每年市场规模约70亿元。如考虑增量配电网投资带来的潜在市场,则未来福建省配售电市场的潜在空间将更大。
我们认为,推行区域电改,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未来将会有更多的公司参与到福建等地的售电侧改革当中,分享电改带来的巨大市场红利。
4风险提示
福建电改推进或不达预期;政策落实或不达预期;售电业务对上市公司的短期业绩贡献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