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是一次能源贫乏的城市,却拥有较丰富的风能、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然而目前我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尚未出台,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没有固定资金渠道,技术创新能力薄弱,政策环境有待完善……农工党宁波市委会经深入调研后指出,目前我市可再生能源发展亟须加快步伐,各级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从而为我市发展低碳经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新的驱动力。
我市可再生能源优势明显
宁波地处东南沿海,风能、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具有较明显的资源优势。宁波属于风能丰富的Ⅰ类地区,沿杭州湾南岸的慈溪、镇海、北仑穿山半岛、象山半岛和宁海的沿海地区,年有效风时数为6500小时以上,是开发风能比较理想的区域。宁波低位地热能资源丰富,地表10米至15米以下温度常年保持在15℃至20℃,适合发展地源热泵。宁波年均日照时数约1900小时,太阳年均辐射约为4700兆焦/平方米。
目前我市已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可再生能源产业。慈溪市已建成风力发电场,装机容量4.95兆瓦,年发电量约1亿千瓦时。目前全市建成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项目建筑面积超过40万平方米。全市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超过60万平方米。我市已涌现出宁波永冠能源科技集团、宁波太阳能电源有限公司、杉杉尤利卡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一批开发可再生能源的企业。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存在薄弱环节
目前,我市还没有出台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整个产业发展缺少统一的规划引导。长期以来,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没有常规能源建设项目那样的固定资金渠道,缺少必要的专项资金支持。技术创新能力薄弱。我市可再生能源产业虽然发展较快,但技术进步不明显,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关键生产技术、设备主要依靠进口,尤其是在太阳能光伏技术上还有较大的差距。推广应用亟须加强。企业普遍反映,目前面临的最迫切问题是在推广应用上缺少扶持,期望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培育来推动可再生能源产品的推广应用,要求政府带头示范的呼声强烈。政策环境有待完善。
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政府激励和支持
有关专家指出,宁波作为经济大市、能源小市,是一个输入型能源消耗大市,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既有利于节能减排,又可以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市有关部门应积极落实国家制定的可再生能源法、节能法等一系列法规和部门规章,抓紧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尽快出台《宁波市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地研究财政、投资、信贷、税收、价格补贴优惠政策,扶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要突出开发重点,提高利用水平。大力扶持风力发电,努力提高太阳能开发利用水平,积极开发生物质能和地热能。要加强技术开发,培养人才队伍,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