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市场情况、生产情况,销售总公司研究决定从10月1日起对港口销售炼焦煤价格和动力煤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方案为
西山:屯兰矿焦精煤上调170元,指导价格1010元;西曲炼焦煤上调150元,FOB895元,马兰矿镇城底肥精煤上调170元,FOB1010元,太选,东曲瘦精煤上调120元,FOB725元;岢岚气精煤上调100元,指导价格FOB630元。
汾西:介休焦精煤上调170元/吨,指导价格FOB980元;柳湾焦精煤上调150元/吨,FOB910元;曙光宜兴肥精煤上调170元./吨,指导价格FOB1010元。
霍州:辛置矿肥精煤上调170元/吨,指导价格FOB980元/吨。
华晋:木村焦精煤上调170元,指导价格FOB1010元。
其他进港产品价格根据档期车板价及港口市场情况另行测算。
二、动力煤
“玉门沟”发站Qnet,ar≥6300上调50元。“两渡”上调80元。其余上调30元。
港口中转价格参照环渤海每期调整。
本方案执行器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