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黑金时代股分公司下发“所属原煤生产单位完成年度预算利润奋斗目标奖励办法的通知”,决定对完成全年的预算利润奋斗目标的原煤生产单位给予专项奖励。
办法规定:实现全年预算利润奋斗目标,并且比年度考核预算利润增利(减亏)额≥500万元的,奖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30000元,班子其他成员按正职的80%奖励;实现全年预算利润奋斗目标,并且比年度考核预算利润增利(减亏)额≥400万元的,奖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28000元,班子其他成员按按正职的80%奖励;实现全年预算利润奋斗目标,并且比年度考核预算利润增利(减亏)额≥300万元,奖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26000元,班子其他成员按按正职的80%奖励;实现全年预算利润奋斗目标,并且比年度考核预算利润增利(减亏)额≥200万元的,奖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24000元,班子其成员按按正职的80%奖励;实现全年预算利润奋斗目标,并且比年度考核预算利润增利(减亏)额<200万元的,奖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22000元,班子其成员按按正职的80%奖励;没有实现全年预算利润奋斗目标的,不予奖励。
专项奖励计发条件为:全年实现安全生产,即零死亡;当年货款回收率达到10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不高于年初余额);在岗员工平均工资(不含班子成员及年薪)较2015年有增长;当年实现的利润,必须以现金方式集中于股份公司财务账户。
据了解:黑金时代股份公司2016年预算利润奋斗目标为在年度考核预算利润目标的基础上减亏5864.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