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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黄山收费站降低拉煤车辆收费标准

2016-07-07 10:57:3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你好,司机朋友。合法拉煤车辆在高速公路通行降低收费标准啦!”这是目前大黄山收费站工作人员给司机朋友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6月29日,大黄山收费站接到上级主管部门转发的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关于降低我区部分收费公路煤炭运输车辆计重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第一时间以《致煤业货运业主和司机朋友的好消息》的方式,向过往司乘朋友宣传这一惠民政策。

据了解,此次惠民政策中指出:部分收费公路将对合法装载煤炭的运输车辆降低计重收费标准。大黄山至奇台、奇台至木垒、五彩湾至大黄山高速公路(包括16个高速沿线收费站)运煤车辆计重收费标准从0.07元/吨·公里暂时降低至0.06元/吨·公里。优惠政策执行时间:2016年7月1日0:00至2016年12月31日24:00。

大黄山收费站还以此次宣传为契机,通过惠民宣传,鼓励更多货运司机守法经营,合法运输,为创文明、保平安、促和谐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拉煤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