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围绕环境保护在供给侧改革中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的“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三项重点任务,环保部近日发布了《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以环保促供给侧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
《意见》包括强化约束、严格准入、深化治理、创新驱动四个方面,重点部署去除落后和过剩产能、促进提高新增产能质量、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完善政策支持四个方面共18项具体任务。
去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环保部表示,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积极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低端落后产能,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
《意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2016年5月底前,限时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实行“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同时加大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尤其是大型客货车、出租车、公交车补贴力度,积极支持新能源车和节能环保车辆发展。
据了解,环保部门将于2016年底前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分类调整,对产品升级换代、工艺技术改造、新兴产业以及环保产业等建设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其中,对基本没有环境影响的项目,取消环评审批;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实行备案管理;对其他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
环保部表示,环保促供给侧改革要坚持逆向约束和正向激励并重。《意见》提出在钢铁、煤炭、化工、铅蓄电池等行业选择标杆企业,研究建立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推进以绿色生产、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为重点的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全面落实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研究增加排污收费种类,推动对挥发性有机物和施工扬尘等征收排污费。
为补齐环境监管的“短板”,环保部将全面推行“双随机”制度,对企业的日常监管执法,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方式开展。
此外,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建立环境保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中央项目储备库,并向社会推介优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