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至6月16日,重庆市新《煤矿安全规程》培训第一期在重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举行。来自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及各监察分局(办事处)、各产煤区县煤管局的安全监察监管人员和各事业单位、重庆能源投资集团的煤矿安全主要负责人、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共计130人参加了为期三天的脱产培训。
期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杨富在培训课堂上向学员们讲解新《规程》修订的历史背景及重大意义,要求煤矿企业照标对表落实新《规程》。
新《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是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在本次“安全生产月”中的一项重要活动,培训共分9期,时间持续到7月28日,培训对象上到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的全体领导,下到区县乡镇煤矿安监人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人员共计达1215人次。培训主要内容为《煤矿安全规程》修订的背景和重大意义、新《煤矿安全规程》解读外还有《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解读、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与执法监督实务、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相关规定、重庆市煤矿安全“十三五”规划解读、煤矿安全生产先进实用技术等内容。为了增强培训效果,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投入100多万元聘请专家、编印教材、提供培训场地,要求所有培训人员脱产进行集中学习。培训结束进行集中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月15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杨富亲临培训课堂,向第一期学员向学员们讲解新《规程》修订的历史背景及重大意义。课后,深入天府矿业公司盐井一矿综掘工作面,实地调研煤矿企业新《规程》的学习和落实情况。在与煤矿基层管理人员的交流中,杨富指出:新《规程》的落实非常重要,不是我们念一遍、读一次就完了的事。煤矿企业要借助当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组织机、通、运、采、掘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照新《规程》查找是否与有不符合的地方,并加以落实整改完善,使新《规程》真正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的最高行为准则,推动煤炭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