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大力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程中,新近下发的《关于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中涉及到国有煤炭企业体制机制改革的达到六项,国企办社会职能如何全部分离?三项制度改革如何进一步深化?焦煤集团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将怎样进行?本期,山西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将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处长杨毅产谈国企分离办社会职能
今年进行试点移交,到2020年底前全部分离
背景
国企办社会职能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社会功能的不断完备,国企办社会的问题越来越大,不利于国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首先影响企业专心、专注、专事主业,操了很多其他的心,需要企业发展生产的同时,管好职工的生活,所以与企业的主业定位是相冲突的;二是企业与政府、与社会的角色冲突、错位的问题,本来应该社会化的问题,却让企业去做,不符合社会化发展的方向;三是企业办社会效率比较低,专业化程度低,管理比较难,所以矛盾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那些地处山区、独立工矿区的煤炭企业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解决这一问题更棘手、更迫切。这次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它做为一个专题来部署很有必要。企业负担较重,职工对企业的依赖性较强。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除了普通中小学、公检法以及煤企林场等机构和资产、人员已经移交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管理外,其他的还没有与国企分离。为此,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将分离办社会职能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工作,作了决策部署,我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将这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目标是到2020年底前全部进行分离。
解读
山西是老工业基地,老国有企业比较多,分离办社会问题确实比较严重。从上世纪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分离办社会方面,党和国家做了战略性部署。这项工作一直在做,现在看来,这项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国企办社会职能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类是政府事务类,比如社区管理、市政、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道路、保洁等;第二类是公益类,比如消防、医疗卫生、教育、广电网络等;第三类是后勤服务类,比如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的“三供一业”等。
对于这三种类型,根据国家的安排,国家政策将陆续出台,在操作层面将更加具体。我们在实施细则中给予了政策方面的大体规定,从我省情况来看,就是要分类解决,主要分为移交、改制重组和撤并等。
首先,属于政府事务性的要移交当地市县政府,比如市政机构一定要移交,因为涉及到政府职能;二是公益类的进行专业化经营,移交当地政府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三是服务类的成立专业化企业或进行社会化管理;四是由政府和企业合理分担改革成本。
比如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对于不符合社会效率、规模经济、社会化的,该撤销的撤销,对于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社会的,需要保留,需要引入社会资本的,进行专业化整合;对于消防方面,符合规定的留给企业,不符合规定的予以撤销,对全社会消防有作用的,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对于幼儿园,符合当地政府规划的,纳入政府,移交政府,不符合规划的,不移交,但可以整合资源,引入社会资本,保证职工的孩子有上幼儿园的地方。
由于我省国企办社会问题情况十分复杂,推进起来难度不小,因此,先在作为全省改革试点的同煤集团进行移交,然后再逐步推开。同煤集团在大同地区进行的“两区”改造(两区指棚户区和沉陷区)治理过程中形成的改造工程,涉及职工家属区的“三供一业”要率先进行移交,力争今年年底完成。其他企业逐步完成,力争2018年底完成,这也是国家近几年改革中要求强力推进的一项工作。对于其他方面,比如消防、医疗、教育等,采取分类处理的办法,要求到2020年分别移交完成。希望有关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对现有的办社会职能进行梳理,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改造维修,积极创造条件顺利进行分离,力争做到“三个心”:企业交得放心,政府接得顺心,群众感到舒心。
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处长杨毅产谈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瘦身健体,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符合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的企业
背景
三项制度包括用人制度、用工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不断地推进,有其历史演变过程。最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搞的“打三铁”(即破除铁饭碗、铁交椅和铁工资)。后来到上世纪90年代末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出台三项制度改革。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国企三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问题。一是管理层级过多、管理机构过多、管理人员过多、能上难下;二是用工过多、冗员过多,在册不在岗人员过多、人浮于事、身份固化、能进难出。据统计,煤炭企业66万职工,在册不在岗的有7万人,占到8%;三是工资收入分配市场化程度较低,与效益效率挂钩不紧,挂上不挂下,挂上难挂下,与效益如何联动,需要深入探讨,该高的不高、该低的降不下来;四是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善,流于形式,重形式轻奖惩等,严重影响了企业活力,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为此需要进一步改革,最核心目标是市场化改革,要进行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符合现代企业制度所需要的企业,提高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能力。
解读
我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了11条深化改革的措施,重在体制机制创新。主要为:一是瘦身。管理机构庞大问题要解决好。压缩管理层级,精简管理机构,严控用人、用工数量;二是健体。优化流程、竞聘上岗、阳光招聘,公开公平,对现有人才择优上岗,优者上,庸者下,采取收入分配与效益挂钩原则。加大考核力度、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等;三是规范。治理“三超两乱”,对名目繁多,与业绩贡献等无关的津补贴、奖金进行清理,严禁以安全生产抵押金名义发放安全奖等。四是安置。对资源枯竭矿的人员进行妥善分流安置,发挥其作用,对自谋职业的人员可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让人员分流的顺心、暖心、安心。五是调控。现在不少企业的人工成本达到50%以上,有的高达55%。这次改革,就要将劳动分配率,也就是人工成本占增加值的比例控制在45%以内。与企业效益相适应。同时改进工资总额调控办法,在省属企业所属企业中扩大自主决定工资总额和周期预算管理试点。
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企业长远发展,是内功、慢功、硬功,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远功,要蹄疾步稳,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殷切希望广大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为改革建言献策。
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处长高春毅谈强化企业管理
提质增效,构建企业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强抗风险的机制
背景
强化管理是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决定企业市场竞争力基础的仍然是其内部管理,可以说,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企业的发展和命运。而在当前,提出强化企业管理又有着非常特殊的背景:从宏观上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较为突出,近期主要表现为“四降一升”,即经济增速下降、工业品价格下降、实体经济利润下降、财政收入增幅下降、经济风险发生概率上升,预计未来3—5年,经济发展将由快速下滑期进入缓慢探底期。从行业上看,煤炭业正在经历从辉煌到转折再到陨落的巨变,伴随着的是煤炭价格持续低迷,煤炭产能过剩严重,煤炭企业持续亏损,企业负债率不断提高。从企业上看,省属煤炭企业产业结构单一,供给结构不能适应需求变化,管理方式粗放,原来依靠投资驱动、规模扩张、粗放增长的旧模式已经不可持续。
解读
这次的《关于强化企业管理实施细则》提出省属国有煤炭企业要通过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建设以及加强安全管理、成本管理、债务管理、合同管理等10条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适应化解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关于强化企业管理实施细则》提出了“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这是新形势下,国有企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破除“四风”问题突出、预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迫切需要。
《关于强化企业管理实施细则》又具体明确了加强安全管理,要求省属国有煤炭企业,无论大矿小矿,还是资源整合矿井,都要达到标准化、现代化的矿井标准,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提高煤矿的劳动生产率和效益。严格按照276个工作日规定组织生产,落实煤矿挂牌管理责任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关于强化企业管理实施细则》同时提出企业要加强清产核资管理,要求煤炭企业全面摸清企业资产的分布、存量、结构和效益状况。对“僵尸煤矿”、资源枯竭煤矿、开采高硫、高灰煤矿、严重资不抵债煤矿,按照国家政策依法淘汰关闭;对部分开采条件较好、储量较多的停缓建煤矿、未开工煤矿,通过合并、收购、兼并等方式重组整合后关闭退出;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灾害严重和安全无保障的矿井依规进行核减产能;对于资源储量较多、开采条件较好,但目前开采经济尚不合算的且不具重组整合条件的煤矿,要搁置延缓开采或作为衔接矿井的储备。
除了上述措施,《关于强化企业管理实施细则》还要求省属国有煤炭企业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债务管理、合同管理,从不同角度全方位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的管理水平,提质增效,构建企业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强抗风险的机制,切实增强综合竞争力。
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处长高春毅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2020年,焦煤集团将建立“板块化经营、专业化管理、集团化管控”的产业体系和商业模式
背景
今年5月20日,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拟改组山西省焦煤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当前国情、省情,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煤炭业出现了价格持续低迷、产能过剩严重、经营持续亏损等问题,只有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激发国有企业内生活力,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才能有效提升国有资本的引领力、竞争力和带动力。
解读
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要厘清国有企业同国资监管部门的关系,着力解决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着力推动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焦煤集团正值结构调整阵痛期、新旧动力转换关键期,原来高速增长掩盖的矛盾和问题有所显露。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也为了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我们选择了焦煤集团作为改组国有资本公司的试点。同时,还要着力解决焦煤集团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总体实力不强,管理体制机制仍然僵化,内在动力不足,历史遗留负担沉重,企业拖累过重等现实问题。
按照计划,2016年8月底,正确界定和处理好省政府、省国资委和焦煤集团关系,明确权利及责任,并以清单的方式下发。2016年9月底,在保持焦煤集团名称、安全生产经营、产业培育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不变的前提下,省国资委将行使的投资计划、子集团人事任免、部分产权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出资人权利授权焦煤集团董事会行使,并以权利清单、责任清单的方式予以明确界定,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焦煤集团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按照权责对应原则切实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构建焦煤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2016年9月底,焦煤集团董事会制定议事规则,上报省国资委批准后实施。2016年10月底,焦煤提出深化企业内部重组整合方案。2020年,焦煤集团建立“板块化经营、专业化管理、集团化管控”的产业体系和商业模式;构建决策中心—利润中心—成本中心三级母子公司组织架构;加强总部功能建设,精简机构,优化流程,完善制度,形成集约高效的管理方式。
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彭柏青谈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省属国有企业党委会作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部分
背景
2014年我省出台的《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把“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之一,考虑到当前山西省情、企情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与任务,充分认识到加强党的领导不仅是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也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环节,如何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积极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从顶层制度设计层面深入研究探索,这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课题。
解读
这次《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细则》有很多亮点值得关注。明确了省属国有企业党委会作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部分,明确了党的领导如何具体化到国有企业领导体制之中,提出了“四个一人,两个专门”的设置体制,明确了国有企业党委会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机制,明确了精简企业领导职数的各项要求,明确了国有产权代表、规范董事会建设和实行外部董事制度,明确了构建新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探索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管理机制。
现在我们已经在组织省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修订公司章程。在焦煤集团、同煤集团、晋能集团先行试点,计划在2016年8月底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形成规范,阳煤集团、潞安集团、晋煤集团、山煤集团将在2016年10月底完成公司章程修订。要求2016年底前各省属国有企业完成修订党委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议事规则或工作规则等文件,为省属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供制度保障。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22户省属国有企业党委、纪委换届工作。
同时,加强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在同煤集团、晋能集团、焦煤集团开展规范董事会试点工作,实行外部董事制度。其他企业根据董事会建设推进情况,逐步实行外部董事制度;加强省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监督工作,推进工会、职代会民主监督职能融入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理层管理和市场化选拔工作,推进试点企业开展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工作和任期制、探索建立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集团总部功能建设,优化母子公司管控流程,整合层级,清理职数,完善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的联动机制,着力引导企业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各省属企业对所属二、三级公司开展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各项工作,要制定目标任务和推进方案,要求2017年6月前落实到位。
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处长杨毅产谈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
省属煤炭企业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其他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革任务
背景
厂办大集体改革问题的提出已经很长时间,作为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2014年我省要求全面推开,这次作为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实施细则中一个专题出台很有必要。
厂办大集体是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为解决返城知青就业问题而由主办国企创办的经济组织,为主办国企、为全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厂办大集体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越来越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与主办国企存在的产权关系不清晰,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职工收入水平比较低,很多职工生活处于比较困难的状态。同时装备技术差、产品缺乏竞争力、人员老化、效率低下、社保欠费等问题越来越突出,我省作为老工业基地,国企比重大,特别是煤炭企业为主导性产业,这一问题更加严重。为此,国家在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的经验基础上,决定在全国推开这一改革。我省从2014年开始进行全面改革,正在积极稳步推进。
解读
目前,我省的改革配套政策已经出台,主要措施是:首先改革的方式不搞一刀切,能改制的改制,发展混合所有制;需主办厂自行关闭的,由主办企业撤销;确实需要依法破产的,按破产法操作。其次,主要政策已在实施细则中进行了概括,在相关配套政策中予以了明确。主要是处理钱从哪里来和人到哪里去两个问题。
钱从哪里来?厂办大集体的净资产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还可以通过轧差方式处理主办企业和厂办大集体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改革的重大突破。同时,政府特别是中央财政会给予一定补助。
人到哪里去?人的安置是改革中最迫切、最棘手、最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留用。改制后企业全部吸纳,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继续为企业做贡献。二是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再就业能力差的员工,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内部退养,确保基本生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距内退年龄3年以内,协议保留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确保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三是对于再就业能力强、具备自主转业能力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拿钱走人,进行经济补偿。四是政策扶持。如对改制后的企业使用主办企业的厂房、设备可以继续使用;留用人员进行岗位补贴,对小微企业进行税收优惠;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给予补助等,扶上马,再送一程。五是各级财政给予奖补。
到2016年底,全部省属煤炭企业有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的,一定要把改革总体方案报省政府批准,批准后予以实施,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其他企业今年也要求50%左右的企业改革方案得到批复,2020年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