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对省内经销的15批次手机电池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合格11个批次,不合格4个批次,抽样不合格率为26.7%。
据介绍,抽检不合格的手机电池主要质量问题为放电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称,由太原市海印通讯广场弘毅博大店经销的标称深圳市万达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WDT-三星S5360、WDT-三星I9070型万达通牌手机电池,由太原市海印通讯广场华北晋宇通讯经销的标称深圳市华毅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BL-4C、BP-4L型华毅科技牌手机电池,其放电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
放电性能是考核手机电池容量的重要质量指标,此项目不达标,会造成手机待机时间缩短。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工艺落后,或为降低成本采用了质量低劣的原材料。
此外,自由跌落试验也是重要考核指标。标准要求手机电池经跌落试验后不漏液、不冒烟,并且放电时间不低于规定时间标准。抽查中,有4个批次产品因放电时间不符合要求导致此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