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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6年弃风弃光比例或将达50%左右

2016-04-22 10:02:10 新疆能源监管办

日前,新疆能源监管办就该地区新能源消纳困难、弃风弃光持续上升的问题展开了试点实施工作。新疆地区2015年光伏弃光为24.8%,南疆部分地区达到30%以上。按照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的预测,2016年弃风、弃光比例将达到50%左右。

据相关部门统计,自2015年8月份以来,全国的平均弃光率为20%左右,而新疆自2015年11月以来弃光率一路飙升,从2015年12月份的接近60%弃光率,到2016年2月份已高达70%,成为目前全国弃光最为严重的省份。

新疆能源监管办根据新疆的实际情况,通过前期的充分的调研准备工作,选取阿克苏地区开展水火风光优化运行方式的试点工作,并初步提出了实施方案。2016年4月13日和14日在阿克苏地区召开了新能源的消纳水平的试点方案可行性研讨会议。

此次试点本着方案可行、企业效益有提升、企业自愿的原则进行。经过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积极探讨和协商,一致认为此方案技术上是可行的,发电企业也愿意参与此项试点工作中来。个别发电企业因为工业园区供汽的问题无法参与,徐矿电厂同意将一个月的电量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转让给三家光伏发电企业。

根据研讨的结果,新疆能源监管办安排相关发电企业正在进行交易的电量和交易价格的测算工作,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交易合同,国网电力调度中心做好运行方式安排的调整工作,电力交易中做好补偿费用及时结算工作。市场化方式交易试点取得经验后,可在发电集团内部推广,以点带面提升新疆新能源的消纳水平。

4月18日,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按照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经信委《关于2016年新疆电网清洁能源替代自备发电促进自备电厂参与电网调峰工作方案的批复》要求,积极筹备新疆电网2016年调峰替代交易工作,预计年内可实现清洁能源替代自备发电电量50亿千瓦时。

推动新能源企业与自备企业替代交易工作,对于全力消纳新能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5年,在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的大力支持、指导下,新疆电网在全国首创开展了调峰替代交易试点。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先后成功组织了两批交易,共有119家风电、光伏企业,5家自备企业自愿参与,交易电量10.24亿千瓦时。

据了解,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近期将出台《调峰替代交易实施细则》,指导具体交易工作开展。新疆电网2016年50亿千瓦时调峰替代交易即将开市,这是新疆公司开拓创新、利用市场化手段不断拓展新能源消纳的重要举措。开展调峰替代交易将扩大调峰替代交易新能源企业参与范围,将新疆电网符合准入条件的新能源企业都纳入交易,最大限度地拓展了疆内新能源消纳空间。采用市场化手段实现各方共赢,参与新能源企业发电利用小时数预计可平均提升310小时,并获得新能源补贴。参与自备企业也可获得市场化替代补偿,将积极促进自治区节能减排,减少弃风、弃光电量,缓解疆内新能源消纳矛盾。

在调峰替代交易具体实施中,国网新疆电力结合实际将考虑自备企业自身诉求,将停机替代时段与自备企业机组检修有效衔接,进一步降低自备企业边际成本,提升自备企业参与积极性。采用“入市协议+成交结果单”的电子合同模式,适应调峰替代交易规模增加,便于交易合约签订和实施。同时,将借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费结算模式,采用“顺推法”开展调峰替代交易电费结算,简化流程,提升效率。




责任编辑: 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