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贵州电网2016年至2018年输配电价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为有效解决当前大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偏高矛盾、刺激用电增长将输配电价执行改革规定每千瓦时为0.1989元。
监管周期内贵州电网输配电价为每千瓦时0.1989元,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不满1千伏电度电价为0.4660元/千瓦时,10(20)千伏电度电价为0.3991元/千瓦时,35千伏电度电价为0.3365元/千瓦时;大工业用电10(20)千伏为0.1739元/千瓦时,35千伏为0.1302元/千瓦时,110千伏为0.0799元/千瓦时,220千伏为0.0567元/千瓦时。
此外,大工业用电基本电价按最大需量计为35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计为26元/千伏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