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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煤消费超3亿吨污染大于工业

2016-03-18 08:50:17 法制网   作者: 郄建荣  

今天,京津冀及东北地区仍有不少城市被严重雾霾所笼罩。根据环保部的调研,我国北方地区冬天采暖季民用散煤燃烧是造成雾霾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环保部制定的《民用煤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以及《农村散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今天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在这两规范性文件中,环保部提出,为规范煤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使用等环节,需要完善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据环保部介绍,近年来,农村量大面广、低空排放的散煤污染日益突出。数据统计显示,民用煤在煤炭消费结构中约占10%,每年消费量超过3 亿吨。根据北京市的调研结果,农村地区绝大部分的燃煤用于采暖,采暖煤耗占生活煤耗总量的90%左右。

而我国民用煤的利用方式主要为分散式燃烧,相应的锅炉种类多、数量大、单体规模小,燃烧后污染物基本上直接排放,绝大多数没有采取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措施,呈现“量大面广低空排放”的特点。

环保部有关专家认为,大量研究结果表明,民用煤的这种散烧方式对居民区空气的污染危害程度远比工业燃煤污染更甚,尤其在以燃烧烟煤散煤为主的城市和地区的冬季采暖期,民用煤燃烧会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以及多环芳烃、苯并芘和汞等有毒有害物质,是造成大气污染特别严重的主要原因,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在现有的中国黑碳和多环芳烃排放清单中,民用燃煤排放贡献约为40%。

据环保部介绍,目前,《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和《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在近期内上报国家标准委审查发布。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对民用煤质量提出基本控制要求。

环保部制定的这两项技术指南中则突出了散煤燃烧污染监督管理措施。

两项指南提出,散煤污染控制必须完善煤质及炉具污染控制环节的相关法规及标准。“为规范煤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使用等环节,需要完善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两项指南表示,针对当前缺乏适用于民用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测试方法标准的现状,急需制定并实施相关标准,为民用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提供标准依据。

同时,要让居民充分认识劣质燃煤对环境的危害性和生产、销售、使用劣质燃煤的违法性,从而在行动上自觉抵制劣质燃煤,促进减煤替煤工作的推进。

“目前,民用炉市场鱼目混珠,炉具热效率及排放水平参差不齐,用户又缺乏节能环保炉具选择的标准和依据,不利于先进炉具在市场的推广应用。”两项指南提出,建立一套科学客观的炉具产品筛选评估标准并实施认证管理,逐步淘汰市场上的劣质炉具。同时,建议实施网格化监管,发现私自使用劣质煤的用户要予以制止并报告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及时置换。

针对当前我国中东部地区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严重的大气污染形势,两项指南建议尽快在全国范围对本技术指南则征求意见,同时在北京、天津、保定、廊坊、唐山、沧州尤其是北京南四区及保定、廊坊开展先行先试,以应对该区域冬季采暖季的严重大气污染。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民用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