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职工确实有欠薪,我们要纠正错误。不管什么层级报告错了,不管任何原因,错了就要改,改了,还要努力解决问题,同时深刻吸取教训。” 3月13日下午,黑龙江省省长陆昊回应了龙煤井下职工存在欠薪的问题。
3月6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团组开放时,黑龙江省省长陆昊曾表示,龙煤集团地面上存在人员富余的情况;龙煤井下8万职工没有欠薪情况。
12日下午,陆昊主持召开龙煤集团脱困发展工作专题会议时又表示,关于龙煤井下职工没有欠薪的信息不准确,要深刻吸取掌握、报告情况信息不准确的教训。陆昊表示,在改革脱困过程中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坦诚与广大职工交流企业困难情况,交流脱困发展的各项举措,尊重职工合理诉求,减少误解,增强共识,形成企业、职工和政府的工作合力,打好改革生存攻坚战,再次发生重要信息报告不真实的情况要严肃处理。
龙煤去产能、职工安置情况
据《中国煤炭报》等媒体报道,黑龙江省政府和龙煤集团都在主动想办法,处理龙煤集团在全国煤炭去产能、职工安置等问题。
2013年以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54条帮助支持政策措施。2015年9月,黑龙江省政府成立7个工作对接组,深入龙煤集团对接工作推进改革,减负担,注资金,强支持,化危机。
即便如此,龙煤目前的万吨产煤用工人数为48人,达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以上。龙煤每年需要支付给职工工资接近100亿元,而黑龙江省的财政收入一年仅为300亿左右。
2015年9月开始,黑龙江省政府进行了一次全省人力资源大调整,采取组织化分流方式,分流安置龙煤集团2.25万名转岗职工。龙煤集团总部、二级公司和地面单位机关人员全部进入人力资源创业培训中心,执行中心工资薪酬,广大干部职工共渡难关。
截至2016年1月21日,2.25万名转岗职工、龙煤集团、接收单位的三方协议全部签署完毕,原煤炭产业工人身份正式转移到新的接收单位,龙煤成功转移分流2.25万人进入农垦、森工、林业、城市公益等领域。这是一次史无前例、规模空前的组织化人力资源战略转移。
龙煤改革包括四个方面:即组织化分流人员,大力度精简机构,一次减少49%;盘活非生产经营资产,一次盘活20多亿,划归省级财政,进而支持龙煤的现金流;龙煤的应收账款有几十亿元,政府的公检法机关加大力度帮助龙煤清剿应收账款;正风肃纪工作组对龙煤进行管理和帮助,挖掘企业潜力。
去产能的过程当中,煤企在人员安置、转岗分流方面面临着巨大考验;职工也在“去产能”的浪潮有着自己的诉求。
如果能够像黑龙江省省长陆昊所说一样,各方能“减少误解,增强共识,形成企业、职工和政府的工作合力”,那么,相信很多问题能更顺利的解决。
所以,本着坦诚交流、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针对人员安置的问题,小编将煤企、职工各自面临的问题和诉求,以及两会期间产煤省份的代表团对人员安置情况的建议进行了归纳、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了解这方面更多的信息。
煤企安置职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
两会期间,安徽省代表团针对去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分流问题,提出了煤企目前面临的以下困难↓
一是煤炭企业亏损严重,减员分流压力巨大。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对85家煤企的调查显示,40%的煤炭企业已难以支付员工薪酬,部分煤企无法缴纳法定的员工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超过80%的煤矿出现大幅亏损。
二是煤炭企业资金缺乏,转岗安置培训难以开展。目前,化解产能过剩中就业和安置职工任务呈加重趋势,受影响的职工自谋职业和创业的意愿普遍较低,企业筹资安置职工资金困难较大,富余职工转岗培训需求迅速增长。但目前煤炭企业资金普遍紧张,没有多余的资金用于职工培训。
煤企职工的三个“想知道”
本网专栏作者旷弓在煤矿基层从业多年,针对去产能过程中的人员安置问题,他说,身边的矿工兄弟们虽然非常支持国家严控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的决策,但是具体到实际,还是想知道跟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这三个问题↓
一是想知道所在的亏损矿井何去何从。大多数矿井严重亏损运行,这是不可回避的现实。然而,自己所在矿井到底是否属于“僵尸企业”?是否要关井闭坑?是否要兼并重组?是否有了初步处置方案?何时有准确信息?这些都是矿工想知道却又无从知道的信息。这些信息越讳莫如深,矿工越天天在私下里揣摩矿井的去留动向,思想日益浮动不安,影响日常安全生产和和谐稳定。希望早点将矿井的未来走向定下来,及时告知我们矿工,别让矿工们在焦急苦熬中度日如年、人心惶惶。
二是工想知道拖欠的工资何去何从。正因为多数矿井严重亏损运行,矿工工资普遍都拖欠了,而且已发工资也均是大幅削减后的数额。如果矿井还这样继续亏损运行,那么,拖欠的工资总额将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补发工资势必如镜中花、水中月,难上加难。
如果矿井做出了关井闭坑或兼并重组等选择,那么,工资还能补发到位吗?是不是就会打水漂了呢?矿工
急需得到明确而合理的答复,因为这都是矿工们的血汗钱。
三是想知道吃饭生存何去何从。百万矿工安置问题,牵动着背后千万家属的生活。家人要吃饭,孩子要上学,矿工安置背后的严肃性、紧迫性不言而喻。
虽然企业主动谋求改革,通过内部安置、外出劳务等多种形式创造新岗位;虽然政府提出拿出公益性岗位,提供给矿工;虽然也会组织各类培训,提高矿工的就业技能,但是,矿工们需要最基础和最及时的救助机制予以托底,需要对此尽快公布有关救助机制和具体就业上岗措施,真正让矿工安心,有信心走上新的岗位、迎接新的生活。
“去产能”过程中,受影响的职工特点
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调查显示,目前“去产能”过程中受影响的职工有三个特点↓
(据小编了解,这些特点在煤炭行业尤为突出。)
一是平均年龄偏大,老职工居多,40岁以上的占受调查企业的45%,这部分人是劳动力市场上的弱势群体。
二是职工文化水平较低,技能单一,中学及以下学历的占70%。
三是多数企业受影响职工工龄长,大多在企业服务多年。
两会上各省代表团有关煤企人员安置的建议
安徽团
一是尽快出台配套政策。
建议:尽快制定包括利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岗位、将国家返乡创业试点范围扩大到矿区、煤矿职工提前5年内部退养等方面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明确具体操作程序和办法,确保各项扶持措施落地生根、落到实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比照煤炭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办法出台相关政策,放宽职工退休年龄条件,即一般职工提前5年退休,特殊工种提前10年退休。
二是加大财政奖补支持力度。
据测算,一个员工安置成本15万元,分流安置130万煤炭系统员工,需要专项奖补资金1950亿元。为此,建议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大幅度提高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额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尽快出台《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统筹考虑去产能任务完成进度、安置职工情况、地方困难程度等因素,对地方实行梯级奖补,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管好用好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等,将有限的资金充分运用于煤矿工人分流安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帮助就业困难职工充分就业。
建议落实好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等给予再就业帮扶,零就业家庭人员由政府安排工作岗位,对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让他们的基本生活有保障;发挥好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煤矿下岗职工,有针对性地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免费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提高煤矿工亡遗属补贴标准,高度关注煤矿工亡遗属安置和生活保障问题,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当提高煤矿工亡遗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工亡家庭生活的影响。
河南团
在上一轮兼并重组中,国有煤炭企业承担了不少政府义务和社会责任,而被资源整合的小煤矿却收益很少。比如平煤神马集团,整合小煤矿41处,资源产能747万吨,累计投入资金52亿元,目前都处于停产状态,没有取得任何收益。在应对这一轮煤矿退出时,不但要提供政策支持,作好社保、医保等社会兜底;而且要主动争取更多国家转产基金,申请中央财政失业保险专项资金扶持力度,解决职工转岗分流期间生活保障问题。
山西团
出台关闭退出矿井人员安置办法,明确支持资金、安置渠道、鼓励措施等,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
黑龙江团
关于加大对资源型城市城镇贫困人口救助力度的建议
1、加大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针对像鸡西这样的资源型城市,给予倾斜性救助政策。一方面,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减少针对鸡西等资源型城市在最低生活保障、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地方匹配部分,通过“上级输血”助推城市贫困人口脱贫。另一方面,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资源型城市加快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在煤化工、石墨新材料、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项目布局上给予倾斜,支持产业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靠“自身造血” 助推城市贫困人口脱贫。
2、健全完善调整政策救助措施。一是比照农村实施城镇教育救助,对城镇贫困家庭的子女,免除义务教育教材费、中职学生学费等等,并给予一定入学补助。二是逐步提高现行医疗、教育、住房救助标准,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条件,确保让困难群众也能享受到小康生活。
3、加大对创业就业的扶持力度。一方面,加大对困难地区就业资金支持力度。从鸡西市的情况看,由于就业困难群体大,就业资金的95%以上用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保障性支出,促进性就业资金支出不足5%,制约了就业的良性发展。建议国家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拨付额度,以提高相关城市用于促进性就业的资金投入。另一方面,扩大就业专项资金对创业的扶持范围。重点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对担保基金的投入,扩大银行放贷规模,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加大对创业者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