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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国内储能大新闻

2016-03-04 09:14:45 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作者: 岳芬  

回顾2015年,国内储能市场稳步向前发展,随着新电力体制改革的拉开序幕、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政策的推出、需求响应试点工作的开展以及电池行业标准的出台,都大大推动了储能的发展并为储能未来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空间。

本文将立足于国内市场动态,并结合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信息库与专家访谈内容,盘点2015年度国内储能市场的大新闻事件。

1、中国启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

2015年3月开始,中国沉寂多年的电力体制改革再次拉开序幕,短短的几个月时间,相继出台了多个配套文件,促进我国电力行业在发电、售电、用电等多个环节进行改革。

核心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9号文》)确定的本次电力改革的要点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开放配售电业务,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坚持市场化改革,形成多元化电力交易格局,开展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等。

此外,《意见》指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储能作为中灵活的电力资源,已经被证明可以在电力系统的发输配用多个环节应用,但其应用推广一直存在着诸多瓶颈,除技术性能、成本因素外,在中国,缺乏相应的机制参与市场,也是储能发展缓慢的原因。新的电力体制改革,将开启我国多个电力市场,例如需求响应、辅助服务、分布式电源等,这些都将是储能大有作为的领域,储能在中国新一轮的电改期间及之后有望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2、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推进

7月22日,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政策指出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目的是探索建立容纳高比例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输(配)储用一体化的局域电力系统。

《意见》指出,示范项目的申报需由各地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原则上每个省(区、市)申报项目1-2个,具体支持配套政策能源局将和国务院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在《意见》中,储能多次被重点提及,意味着储能作为微电网的关键技术,已经得到了重视。但《意见》中只表示“使新能源微电网在一定的政策支持下具有经济合理性”,并未具体明确储能型微电网的补贴细节。而由于微电网建设成本较高,在美国、日本等地发布的储能鼓励政策中,均包含峰谷电价、阶梯电价、调峰调频电价补贴等细则,因此,进一步的微电网配套补贴政策还在期盼之中。

3、工信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健康发展,2015年8月,工信部出台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规范指出,电池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电池年产能不低于1亿瓦时;正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负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隔膜年产能不低于2000万平方米;电解液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电解质产能不低于500吨。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50%。

此外,该规范还对产品质量作了规定。其中动力型电池分能量型和功率型,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2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85Wh/kg,循环寿命≥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30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2100W/kg,循环寿命≥2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除聚合物单体电池和动力电池能量型电池组循环寿命略有提高外,其余要求都有所放宽。

但总体上,此次锂电池行业规范出台将给锂电池行业带来一次较大的行业洗牌,并将进一步规范锂电池生产标准。

4、各地需求响应工作全面推动

4月7日,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推进试点城市北京市、苏州市、唐山市、佛山市的需求侧管理试点工作。政策发布后,各试点城市的需求响应工作开始全面启动。

7月30日上午10时至11时,佛山市首次启动需求响应,响应负荷目标定为4万千瓦,已经实现数据接入(平台)的33家企业及电能服务商参加了本次需求响应,并按照预先确定的响应策略进行了负荷削减,实际负荷削减量达到4.2万千瓦。

7月30日下午14时至15时,苏州市首次启动需求响应,24家电力用户和5家负荷集成商参与响应,总计响应负荷23万千瓦。此前江苏省印发了《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试行)》,对原则与目标、实施内容、实施方式、组织运行保障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8月12日11时至12时,北京市首次启动需求响应,共有17家负荷集成商、74个用户参与,共削减负荷近7万千瓦。此外还试点了居民用户参与需求响应项目。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作为首批负荷集成商积极参与并响应了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节能环保中心的调度指令,全力协调相关电力用户参与了响应工作。经过首次响应验证,储能联盟需求响应平台顺利地接收上层调度平台的相关指令,通过平台将指令拆分后下达给电力用户,并对电力用户响应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达到了预期目标。

5、熔融盐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申报与评审

9月30日,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组织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随通知一起下发的还有《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以下简称《要求》)。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在10月底前将拟申报示范项目的申请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此次预计将开展1GW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

对技术和工程方案,《要求》仍以槽式导热油、塔式水工质、塔式熔盐三种主要技术路线分别提出了应上报的主要内容,其中需细化到该项目采用的是何种关键设备。

就储能来说,《通知》明确要求所有项目至少配置1小时的储热设施。从目前申报的光热项目来看,储热小数在1~14个小时之间。假设最终开展光热项目,平均储热小时数为4小时,则2018年,我国将完成4GWh的储热装机。

6、能源互联网研讨热潮

2015年,能源领域最火的话题应该就是“能源互联网”了。4月17日,国家能源局首次召开互联网工作会议。作为官方层面的首个能源互联网顶层设计,国家能源互联网行动计划主要着力点在分布式能源、微网、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基于数据的服务等商业模式上。同时指出,能源互联网要以分布式能源、需求侧管理、节能为切入点,并构建国家、区域、省级、市级等四个层级的能源互联网平台。

在政府的引导下,能源互联网上下游的企业也都纷纷开展相关工作,如,配电二次设备上市公司如积成电子、国电南瑞、科陆电子等都在借助设备入口,通过大数据分析,从提供产品向服务转型;逆变器龙头公司阳光电源、科华恒盛则向储能领域拓展;特锐德、万马股份等纷纷布局电动汽车充电桩等。

民间组织对于能源互联网的研讨工作也开展的如火如荼。

12月30日,由国家能源局指导,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与新奥集团合作共同承办的“2015储能与能源互联网高层研讨会”在河北廊坊举办。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和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作为本次会议的联合主办方,结合自身研究与出席会议的150多位学术和产业专家就储能如何支撑能源互联网建设展开深度研讨。此次闭门高层研讨立足当前储能和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共性需求,旨在帮助各相关参与方厘清储能在能源互联网中具体的参与机会和商业模式。

7、银行资本开始介入储能产业

6月26日下午,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在北京东升凯莱酒店举行“同心同行˙创新共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双方正式建立为期3年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未来三年,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计划为储能联盟及其会员企业提供十亿元人民币意向性授信,助力联盟会员企业发展。

此次合作,双方本着相互支持、实现双赢的原则,将“服务首都经济”作为共同目标,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资源和运营优势,深度共享信息、职能、渠道等资源,将在(1)搭建对接机制和平台,推动银企合作;(2)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题;(3)加深与联盟内基金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性的战略合作: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未来将逐步与包括明物新源、开物投资、青域基金、以及联盟成员正在共同筹建的“储能联盟能源互联网股权众筹基金”在内的联盟相关基金建立业务合作及战略伙伴关系,通过定期走访、业务探讨会、人才交流、建立高层信息互通机制等方式加强双方协同作用。

8、售电侧改革,输配电改革试点

4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通知》指出,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改革试点。试点范围以外地区也要同步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全面调查摸清电网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效益情况,初步测算输配电价水平,研究提出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工作思路。

由于售电业务上游承载发电、输配电、分布式等多维供给,下游承接工商业、居民、园区等多维度客户,是未来整个能源交易体系中的数据中心,售电市场放开将带来多样的用户服务需求(居民、工业、园区、节能低碳等),以及大量智能终端的接入需求(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智能家居、储能设备等),目前许多企业已经瞄准这方面的市场机会,售电公司。初步统计,自9号文发布以来的短短几个月内,已成立数十家售电公司。

未来储能作为输配领域中重要的一环,如何在此次改革中获得重视、应用和推广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索。

9、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政策频出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先后出台的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不再仅仅停留在扶持的层面,还引入了行业规范,对技术和企业门槛进行了设定,如《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另外,201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推广仍然是重点。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主要从建设力度要求、完善服务体系和强化支撑保证三个方面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10月9日,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设定了“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目标。

2015年,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被提上国家议程。9月11日,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征求意见稿),指导相关企业合理开展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的生产及回收利用工作,建立上下游企业联动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以上政策的发布,无疑将推动着动力电池在电动汽车领域发展的更规范、更快速。而动力电池的发展也必将带动储能产品的技术突破与成本下降,进而推动储能在各领域的应用。

来源: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作者:岳芬,文章略有删减。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储能,微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