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华中电网没有出现弃风、弃光的现象。”12月30日,国网华中分部新闻发言人郑俊杰在国网华中分部新能源运行消纳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未来将继续在国家电网公司支持下,加强政策研究、加强机制创新、加强平台建设,为新能源消纳提供更大的空间。
根据发布会披露的信息, “十二五”期间,国网华中分部及湖北、河南、江西、湖南公司大力加强主网建设,为新能源送出及更大范围消纳提供平台。2015年1-11月,国网华中分部在政府相关部门、国家电网公司的支持下,华中电网除全额消纳本网新能源外,还消纳西北新能源55亿千瓦时(减少燃煤18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51万吨)。此外,开创性地开展了跨区新能源发电权交易,2015年华中电网与西北电网完成新能源发电权交易电量2亿千瓦时。
截至2015年11月,华中电网累计完成220千伏及以下新能源并网工程投资16.7亿元。累计投运220千伏及以下新能源送出线路2196公里,其中风电1828公里、太阳能发电133公里。采取线路增容改造、增设稳定控制装置等措施,提高省间及重要通道的送电能力,其中鄂豫、鄂湘、鄂赣联络线输送能力总计提高150万千瓦,为新能源的跨区、跨省的消纳创造了条件。为最大限度地消纳西北新能源,华中电网完成了500千伏“三站、九线、两变”配套工程的建设,保障了新疆哈密至河南郑州特高压直流的输送能力;积极开展甘肃酒泉至湖南湘潭特高压直流500千伏配套工程的前期工作。
“十二五”期间,在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国网华中分部及四省公司还积极开展新能源运行技术研究,完成了“多元电源互补协调的电网智能调度运行策略”等5项课题;建成了新能源监测与调度平台,规范了新能源发电计划管理,提高了新能源发电计划预测的准确率。结合电网实际情况,编制了《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调控运行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新能源电源调度管理的意见》等10项规程、规定,为新能源的并网、安全运行提供了科学依据。
据介绍,近几年,在华中电网用电需求疲软的形势下,新能源运行消纳的矛盾也逐步显现。
一是新能源快速发展,消纳需求不断增加。“十二五”期间,华中电网风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80%,发电量年均增长79%,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267%,发电量年均增长240%。华中四省政府将新能源开发和利用作为调整电源结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扶持力度。与此同时,“三北”地区因新能源发电受限,新能源开发企业把注意力转向华中地区,使得未来三年华中地区新能源并网规模保持强劲增长势头。预计后3年新能源装机年均增长达50%,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二是用电需求增长放缓,消纳能力下降。2015年1-11月,华中电网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0.9%,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1%。在电力需求降低的情况下,包括新能源在内的各类电源装机保持较快增长。由于用电市场已无法支撑各类电源的快速增长,导致火电利用小时数逐年下降。1-11月,全网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数仅3465小时,同比下降了389小时。
三是系统调峰能力不足。近年来,华中电网用电负荷增速趋缓且峰谷差逐年增加。2015年,全网最大峰谷差达到5770万千瓦,较2013年增加500万千瓦,平均峰谷差率达到了37%,相应地需要发电调峰能力超过37%。由于华中电网水电比重大,丰枯季节性明显,丰水期水电大发,发电占比超过60%,导致全网调峰能力仅能达到30%-35%,调峰能力不足。今后几年,随着新能源装机比重的增大,电网调峰将更加困难。
为此,国网华中分部呼吁,实现我国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效利用,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一要加强规划统筹,保证新能源的有序发展。建议统筹新能源与消纳市场,统筹新能源与其它电源,统筹电源与电网,改变过去各类电源各自为政、电源与电网规划脱节的现象,实现电力系统整体统一规划。二要加强政策研究,拓展新能源的消纳空间。进一步扩大发电权交易、辅助服务交易试点范围,建立常规电源提供辅助服务的补偿机制,调动火电企业为新能源调峰的积极性;实行峰谷电价政策,增加电网低谷用电需求,优化用电曲线,为新能源的消纳提供更大的空间。三要加强调峰电源管理。加快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充分发挥抽水蓄能机组的调峰能力;合理控制供热机组和自备电厂发展规模,明确自备电厂参与系统调峰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