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决策部署,经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河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工作。1月4日上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北省工作动员会在石家庄召开,河北省政府省长张庆伟主持会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周建、副组长翟青就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省委书记赵克志作动员讲话。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环境保护督察主要督察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解决和处理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情况,以及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河北省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出席会议,河北省人大和政协主要领导、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以及石家庄市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列席会议,其他地市和直管县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时间约1个月左右。督察期间(2016年1月4日-2月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11-87808211,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邮政115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河北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