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18日下午发布通知,决定自2015年11月20日起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同时将现行的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这是年内国家第二次调整天然气价格,降价幅度远超此前市场预期,且同时允许市场价格浮动,彰显出国家推动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决心。
通知显示,自今年11月20日起,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并由现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明年11月20日起允许上浮。
按照当前门站价格,以上海地区为例,价格调整前的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为2.88元/立方米,下调0.7元后则为2.18元/立方米,降价幅度达到24%。回顾近年来的天然气价格调整,一次性下调幅度达到7毛钱也是绝无仅有的。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景春梅对记者表示,此次调价是国家统筹考虑国内外能源价格、国民经济运行等因素的结果,目的是为了尽快减轻下游用气行业企业负担,稳定经济增长。
此次调整并未涉及民用气部分的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此前曾表示,居民用气价格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目前比较好的办法还是采取阶梯气价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将择机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
按照今年大约1900至2000亿立方米的国内消费量来看,其中政府管理价格的量达到600多亿立方米,这部分气量将为下游各行业用户减负超过430亿元。如果考虑政府管理价格的部分对市场化定价部分的带动影响,则国内占消费总量80%左右的非居民用气价格都有望降低。
方案同时提出了全新的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制度,这意味着进一步放松价格管制,增加价格弹性,留给供需双方更多自主协商价格的空间,进而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
此外,通知还明确要求,非居民用气应加快进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进行公开透明交易,尽早形成市场公允的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天然气价改工作仍将紧紧围绕放开天然气气源与销售价格、政府只监管管输价格和配气价格的目标,重点加快推动非居民用气公开透明交易,择机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并完善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