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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光伏发电目标设定 比重须达5%以上

2015-11-03 10:48:30 太阳能新闻网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经信委获悉,山东省确定开展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县)建设活动,申报市(县)要迈过太阳能光伏发电比重达到5%以上的门槛。

据介绍,建设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县)目的在于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积极探索太阳能在发电、供热、供暖、制冷和建筑节能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太阳能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发展太阳能产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记者了解到,各市须于11月底前向山东省经信委(节能办)提出申请报告,山东省经信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市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山东省经信委正式批复,并确定为山东省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县)。




责任编辑: 李颖

标签:山东省,光伏发电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