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全省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综合督查的通知》(川环函〔2015〕1316号)要求及8月15日全国和四川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0月9日,四川省环保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对自贡市相关单位进行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这标志着为期1个月的全省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工作正式启动。
检查组一行抽查了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东方 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核技术利用项目,深入工作现场认真查看了连锁装置、紧急逃逸开关等固有安全设施和系统的有效性,向一线管理和操作人员详细了解有关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仔细查阅了辐射安全管理档案资料,认真听取了各单位关于辐射安全管理和近期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单位负责人进行交流,提出整改要求。
四川省环保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副处长李成顺强调,要抓好核与辐射安全工作,一是各辐射安全责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把核与辐射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统一到关乎公众健康、关乎环境安全、关乎事业发展、关乎社会稳定的高度;二是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严格遵守辐射安全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将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落实到操作层面;三是强化对从业人员辐射安全教育与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核安全文化理念;四是加强本单位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着力抓好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处理处置工作。认真安排好运行、防火、防爆、危化品管控、应急、保卫、通讯等各项工作,确保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受控。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自贡市环保局将督促被检查单位限时整改,并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做到“绝不放过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一个隐患”。